巡视巡察整改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10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1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反馈会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细抓实。
(二)细化整改方案,压实责任链条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逐条梳理分解,制定《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三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含3个中长期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
(三)坚持以上率下,统筹推进落实
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牵头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建立“周汇报、月通报”机制,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和干部日常监督,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整改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区委书记重点点出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降级及合同管理不规范两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推动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9类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基本完成1个,区委书记重点点出的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共修订完善制度9项。军休服管用房均闲置(3套,共363.46平方米)、近5年来潮白烈士陵园未进行过陈列和未对资产核算、内部调拨、盘点处置等做出明确规定等3个问题列入中长期整改计划,全部拟于2026年6月前完成整改。《整改方案》细化2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22条,基本完成1条,占比88%。
(一)关于对标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有差距,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不够方面
问题1:“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进展了解不深入。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我局严格对标整改规范,高质量推进两项核心任务:一是对《“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分工方案》125项重点任务开展全覆盖核查。二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专项评估工作组,对照125项重点任务,逐项核查推进进度。截至2025年5月,125项任务中已到期任务完成率达100%,序时进度达标率100%,并对照各科室上报的中期评估情况,总结完成中期评估报告。
问题2:军休服管用房均闲置(3套,共363.46平方米)。
该问题为中长期问题,已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建新北区7号楼1单元102室纳入市军休中心2025年一般工程维修项目,待资金拨付后按程序进行改造,拥军路5号院两处用房已向市军休中心上报可行性报告。
问题3: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宣传活动场所不符合要求,日常服务保障材料收集整理不及时,由“四星级服务管理机构”降为“三星级服务管理机构”。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每周开展接收安置、医疗、经费使用等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学习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每月总结工作,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增加军休干部活动用房,充分发挥工作展览、图书阅览、文体活动等功能。三是梳理2022年至2024年三年来涉及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医疗待遇等十大项89小项工作资料,设置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服务管理室、医疗保障室等,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目标,有效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发展的目的,军休服管工作更加规范,文化建设创新发展,军休干部满意度不断提高,展现了顺义军休良好的工作风貌,在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评定中升为“四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
问题4: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参训率低。2023年在“再启航”平台开设80学时适应性培训网络课程,支出3.18万元购买并下发212个学习码,但后台数据显示,68个未激活或零学习时长,37个学习时长不足50%。
该问题已整改。再启航学习平台每年开放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0日,9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做好监督指导。督促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分别建立2025年度春季、秋季退役士兵QQ管理群,每月按时公布学习进度。对未开展学习或学时未达到要求的退役士兵予以及时提醒,同时接受每位学员监督,有效激励全体退役士兵按时完成培训。二是针对大学生入伍士兵,协调学校老师督促退役士兵按时完成学习。三是增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线下培训课程,委托北京城市学院老师协助开展。2024年参训率较2023年度提高10%。目前按照上述措施认真开展2025年退役军人培训工作。
问题5:光荣院功能发挥不到位。2019年至今,局机关及拥军优属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直在区光荣院临时办公,光荣院军人军属休养住房功能一直未得到落实。
该问题基本完成整改。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于2024年9月11日、12月2日先后两次向区政府报送变更机关办公用房请示,为搬离区光荣院临时办公地做好准备工作,张国宇副区长分别批示“请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接”、“请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沟通对接”。经过多次与区财政局和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沟通对接,财政局表示明确具体入住光荣院服务对象需求后方可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为我局提供三处备选办公地点作为新的局机关用房。目前,《北京市光荣院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按照现行政策要求,光荣院暂无服务对象。待《北京市光荣院管理办法》出台后,积极落实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光荣院职能。
问题6: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到位。全区所有烈士纪念设施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存在多处烈士纪念设施未登记在褒扬纪念系统中。
该问题已整改。按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草拟《顺义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并完成公布工作。5月拟向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保护范围划定方案。6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问题7:全区烈士遗物和事迹史料搜集整理不足,近5年来潮白烈士陵园未进行过陈列。
该问题为中长期问题,已制定整改实施方案。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2024年12月28日出台的《关于印发烈士纪念设施规范建设技术指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4〕48号)的规范建设技术标准,修改完善潮白烈士陵园256.01平米西侧展厅展览布置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存在风险漏洞方面
问题8:2022年印发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采购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9个制度及2023年印发的《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5个制度,均未经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审议。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修订上会。重新修订相关制度,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二是加强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学习《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顺退役军人局组〔2022〕12号),明确“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把关。由局办公室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均经党组会审议后印发,由出台制度的科室负责监督制度的执行落实。
问题9:政府绩效考核连年靠后。政务公开平台动态栏目未更新、微信公众号栏目无法打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期答复等问题反复出现。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全面梳理、完善政务网站、新媒体内容。确保各项栏目正常浏览使用,保持每周更新频率。二是建立周自查机制。每周开展自查检查,确保受理渠道畅通,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监督各项任务工作人员定时检查政务公开栏目和内容,及时修改和更新。四是按照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提前规划、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内容。2024年11月以来每月均更新8条以上政务信息。在2024年度绩效考评中该项未扣分,考核成绩在47家政府部门中排名第28,上升18名。
问题10: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区保密局查出使用非涉密电脑处理涉密文件。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加强统筹指导。办公室作为保密工作责任部门指导全局各科室依法依规做好涉密载体的定密、制作、审查、收发、使用、归档、清退销毁及涉密设备的管理使用等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保密教育培训1次,增强工作人员保密责任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保密工作检查。各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保密工作要求及《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工作制度》《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保密风险点防控预案》等制度,抓好本部门保密工作。2024年开展保密工作专题会2次、培训会1次。2025年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在2025年3月区保密局专项检查中,未发现此类问题。
问题11:重要合同保密条款约定不到位。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对现有未支付的合同开展全面审查。按照《合同管理制度》中保密条款要求,严格审查其中是否列有保密条款项,对未列有保密条款项的,财务不予支付,退回责任科室重新签订。二是规范合同存档管理,明确存档要求,严审把关,对缺少存档内容的合同予以退回,补齐材料后接收存档。
问题12:抽查2023年、2024年19个项目的招募材料,均出现比选评分表评分人未签字、评分汇总表无比选监督人签字的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2025年第一次党组会通过《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招募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并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学习,目前涉及招募采购工作全部按照此办法执行。二是严格落实规定,加强把关力度,由财务科对招募全流程进行监督,材料不齐的要求重新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开展完整有序。
问题13:2023年90份存档合同中,41份未附《合同订立审批表》。100万元以上合同未报区司法部门备案。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加大审核力度。由财务科牵头,重点审核合同订立审批表、律师意见、办公室意见等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全的予以退回,补充后存档,避免再次出现不规范问题。二是明确合同备案要求。由办公室督促各科室对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及时报司法局备案,财务科对未备案的合同不予支付。三是明确存档内容。《北京市顺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管理办法》(顺退役军人局字〔2023〕3号)第三点 合同的归档与履行中明确四点必存内容,通过制度进行约束。四是定期对合同归档工作进行检查,查看存档是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严归肃纪对程序不规范的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问题14:经查阅局机关凭证,该局会计主管、记账人、审核人均为同一人,不符合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
该问题已整改。该问题已整改。本单位严格落实《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记账人、审核人、会计主管分别由三人担任,记账人负责经济业务、审核人负责记账凭证的审查核实、会计主管对会计工作全面负责。已经对巡查中发现的会计系统中会计主管、记账人、审核人信息进行变更,不存在同一人姓名情况。今后及时变更调岗人员信息,避免延迟滞后情况发生。
问题15:抽查2022年上半年144个和2023年上半年102个会计凭证,分别发现34个、17个问题凭证,存在支出审批单空项、日期倒签、金额书写错误、日期不完整、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未签字等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2025年第一次党组会审定《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事项、支付审批单项目栏,并发至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二是再次明确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单据内容齐全负责。科室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涂改、时间线清晰,三是在财务科内部开展培训工作,从审核到支付前,多环节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表退回重签。
问题16:2022年8月,军服中心付八一期间困难退休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应使用“市退役军人局-军转干部解困资金”专项资金,实际使用单位日常管理费用,导致专项资金结余过多。
该问题已整改。已对会计差错问题及时更改。根据本次检查再次对账务中会计科目使用进行自查,确保会计科目的准确性。一是加强内部财务知识学习,明确会计科目使用范围等内容,避免记账错误。二是提高审核意识,着重对账务中原始凭证的依据性、记账凭证的完整性、科目的正确性、金额的一致性加强审核,确保记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问题17:未对资产核算、内部调拨、盘点处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制度内容与上级管理办法要求不一致,《顺义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每年10月底前完成至少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局机关制度规定“每二年由办公室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该问题为中长期问题。已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内控制度编制工作合同。重新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确保与上级管理办法要求保持一致。对于已经不适用的制度及时修改或删除,对于新制定的、符合纳入内控制度的制度及时收录至局内控管理制度中。目前第三方机构已与财务科、办公室、军休中心、双拥中心部分人员开展现场座谈,完成前期调研工作。
问题18:查阅2021年至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总表,2021年无盘点人、监盘人(监督盘点过程的人)签字,2022、2023年无监盘人签字。2023年新购置的相机、摄像机、空调、健身设备未登记规格型号,65台信息核查设备未登记存放地点,未录入软件类无形资产。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盘点签字方面,明确资产类工作分工,严格物、账、监管相分离,确定盘点人为单位资产管理员、监盘人是资产账务人员、保管人是科室资产管理员。二是对资产明细信息录入不全的,已完成28个资产信息的补登工作;65台信息核查设备为本单位机构改革时接收的资产,这部分资产在本单位成立之前已分配到25个镇街,经本单位统计发现65个设备实物仍然由各个镇街保管,但是资产条码大部分遗失,本单位无法将这部分资产一一对应分配,所以2022年7月单独登记了《信息采集手持机数量统计表》用于向各个镇街核对资产使用,今后将确保录入信息的内容全面。三是对于未入录的软件类无形资产目前经过自查已经全部确认,因固定资产系统数据有误无法准确录入,资产账务人员已与系统工程师沟通,待2024年度资产年报审核通过后,补充录入资产系统。
问题19:2022年局机关309会议室配置一台功率3匹的空调,不符合使用面积40平米以下的房间空调配置不超2匹的规定。军休中心配备两台原价分别为1.8万元、1.03万元的单反相机,不符合每个单位只能配置一台单反相机的规定。
该问题已整改。使用的2匹空调因局内部科室重组、办公场所调整导致安装错误,目前已完成拆卸并重新安装工作。军休中心配备两台原价分别为1.8万元、1.03万元的单反相机,不符合每个单位只能配置一台单反相机的规定,其中价格1.8万元的单反相机于2015年10月购买已无法开机,目前处于等待报废状态,为满足军休干部活动,我单位2023年9月向市军休申请资金购买了价值1.03万元的单反相机,用于满足军休干部活动需求。处于等待报废状态的单反相机计划于2025年10月向区财政申请报废处置。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选任工作不规范方面
问题20:局所属三个事业单位共核定科级领导职数9个,实际使用4个,空缺5个,空缺比例为55.5%。
该问题已整改。一是2024年10月完成2024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选聘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平均年龄36岁,逐步改善了干部队伍年龄层次、能力素质。二是1月启动2025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拟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目前已完成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职、公示等环节,下一步将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并备案。此次聘任工作完成后,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将全部聘齐。
问题21:2021年至2024年期间,历次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中,仅记录选拔任用程序,未记录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具体内容。
该问题已整改。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薄》使用规定,对2021年以来的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簿进行“回头看”,明确“回避表决”“讨论过程”等关键要素及相关要求。同时,分管领导加强党组会议题和会议记录等材料监督管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局党组研究干部任免相关议题14次,均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会议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的具体内容。
问题22:多批次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方案、廉政证明、档案审核材料未及时归入纪实档案。直至此次巡察才完成归档。
该问题已整改。组建专项工作组,全面梳理干部选任纪实材料,归档缺失材料。同步建立“一人一档、一批一查”机制,实行纪实材料“7日归档”和“三核对”要求(时间轴核对、程序链核对、数据源核对),确保选任过程全程可追溯。
问题23:2023年11月胡光等3人职级晋升考察谈话环节,考察材料及签到表记录为25人谈话,但谈话记录只有23人。
该问题已整改。加强人事管理工作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顺义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顺组发〔2020〕21号)等政策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关键环节,责任明确到人,严谨细致做好选拔推荐情况的统计分析,进一步维护干部选拔任用严肃性。
三、整改成效与下一步计划
(一)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通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26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2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长期坚持整改3项(问题2、问题7和问题20,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预计全部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建立完善制度9项。单位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部分整改任务需要长期坚持,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等,需建立长效机制。二是整改成效的巩固提升仍需加力,个别科室存在“过关”思想,持续整改的主动性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中长期整改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见底到位。
2.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提升效能”的闭环管理机制。
3.坚持以改促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统筹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是一次政治体检、一次作风考验、一次发展机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我区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队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404567;邮政信箱:北京市顺义区石园北区东侧(光荣院院内);电子邮箱:tyjrj@bjsh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