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反馈
区委第六巡察组向李桥镇党委及下辖35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区委部署,2024年3月12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李桥镇党委及下辖35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组组长范垂永代表巡察组先后向李桥镇党委书记申志红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立平传达了龚宗元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红萍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申志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22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李桥镇党委及下辖3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继续将坚决肃清系列腐败案件恶劣影响、贯彻落实区委“2+8+N”措施体系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以及影响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范垂永在反馈时指出,李桥镇党委能够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正风肃纪,强化机关建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疫情防控锤炼队伍,招商引资取得较好成效,网格化治理实现新突破,镇域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借势谋划发展镇域经济不够,产业发展水平与优越地理位置存在反差;结合镇域实际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有短板,镇党委统筹研究推进不够,村书记抓产业振兴责任落实有欠缺;美丽乡村建设不均衡,人居环境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有盲区;基层精细化治理有不足,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不到底,抓出租房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村级“三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村级土地承包合同清理不彻底。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重点领域管理不到位,合同签订、项目比选审核把关不严,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统筹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等问题。
范垂永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压实镇村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深挖镇域产业发展潜力,强化美丽乡村建设,补齐人居环境短板。二要发挥党委主体责任,强化担当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大农村“三资”管理力度,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三要强化党委监督责任,加强经费、固定资产、合同签订、项目比选等重点领域管理,堵塞风险漏洞。四要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选优配强镇村干部。
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组要求李桥镇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应,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性;要举一反三、整体推进、全面整改,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点,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确保系统性和有效性。申志红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区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的问题;牵头负责中长期整改任务,按照“一事一方案”要求,明确路径措施、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马红萍在讲话中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和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实效和群众满意度。二是明确目标任务,以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站在推动基层治理的高度,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标准,强化跟踪管理。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革新除弊、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动建章立制上下大功夫,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的问题和以往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申志红表示,一是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即知即改、全面整改。 二是聚焦问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领导带头,抓好责任分解,强化跟踪督办,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基层精细化治理结合起来。
区监委委员、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张磊,区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徐红伟及有关同志,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