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15 文章来源:区委巡察办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11月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国资委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办副主任郭冠伟传达了龚宗元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赵前程代表巡察组先后向区国资委党委书记蒙连胜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徐晓俊就做好整改工作讲话。蒙连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继续将坚决肃清系列腐败案件恶劣影响、贯彻落实区委&“;2+8+N&“;措施体系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以及影响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赵前程在反馈时指出,区国资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稳步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国企改革发展还有差距,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有欠缺,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向企业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够,教育指导和监管的力度不强,强化监管的措施和手段不多;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指导企业解决群众诉求主动作为不够,对国企党建工作指导督导力度不强,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

赵前程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严格依法履行国企出资人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二要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对区属国企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措施,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督机制,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要加强区属国企党的建设,把党的建设融入管资本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持续加强对区属国企选人用人工作的督导指导。

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组要求区国资委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应,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性;要举一反三、整体推进、全面整改,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点,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确保系统性和有效性。蒙连胜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区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的问题;牵头负责中长期整改任务,按照&“;一事一方案&“;要求,明确路径措施、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徐晓俊在讲话中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心、敬畏心,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二是结合区属国企发展现状和问题,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丰富国资监管手段,找准找实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思路,扛起主体责任,以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革新除弊、促进国资国企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蒙连胜表示,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和勇气,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确保整改落实见效。三是严格工作标准,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改革创新、建章立制及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区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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