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07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1.区住建委房屋维修管理所所长西景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5年7月,区住建委核查其委下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发现房屋维修所所长西景奎办公用房严重超标,后西景奎将办公室搬至面积为17.21平米的房间,办公面积依然超标;西景奎在任房屋维修管理所所长期间,变卖房屋维修管理所固定资产以及为区军退办提供维修服务后,个人决定不将相关钱款入单位账,由自己和会计保管,并将该笔账外资金分别用于单位员工福利发放,少数管理人员补贴发放。西景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2.光明街道办事处幸福东区居委会原主任仇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左右,幸福东区居委会与区住建委房屋维修管理所确定为共建单位。2013年至2015年每年春节前后,仇义均接受区房屋维修管理所所长西景奎赠送的礼品。仇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民政局军退办原主任柏娟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前后,柏娟个人收受区房屋维修所所长西景奎使用单位账外资金购买的啤酒、红酒、水果等礼品,并将应与区房屋维修所结算的账款通过其他方式走账。柏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北小营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单春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1月,单春雷接受雷某邀请在顺义区仁和地区老码头火锅店吃饭。席间,雷某介绍王某与单春雷认识,并提出王某的土地权属证明上需要其帮忙加盖北小营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公章。饭后,单春雷经简单了解情况后,在王某的土地权属证明上加盖了北小营镇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办公室的公章。单春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马坡镇白各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康秀娥等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2月6日,因本村大学生村官三年服务期将满,康秀娥组织8人聚餐,聚餐时使用村集体用车,餐费790元在村集体报销。康秀娥等人已将餐费790元、用车费用60元退还村集体。康秀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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