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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 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覆盖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区纪委区监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把临时党支部建设作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让党的旗帜飘扬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一线,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全覆盖。
一是制定出台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确保组织建设全覆盖,研究制定了《中共北京市顺义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临时支部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机关各部门因执纪审查、巡察等专项工作,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7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办法》规定,成立、撤销临时党支部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临时工作组成立的同时,以主管部门或工作组名义向机关党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批复意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成立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临时党支部自动撤销,所属部门所在党组织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备并附临时党支部工作情况报告。《办法》强调,临时党支部应当认真履行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和工作制度,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开展党建工作,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临时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领导,把党建工作部署和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二是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工作。《办法》出台后,根据巡察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区委第五轮常规巡察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分别成立六个临时党支部,区委巡察办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临时支部委员会进行了宣布,并公布第一至第六巡察组临时支部委员名单,支部书记由巡察组组长担任,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巡察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巡察期间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全覆盖。组织架构全覆盖。建立临时党支部,强化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加强了党组织全覆盖的效果,做到了业务工作开展到哪儿,党组织就建在哪儿,管理监督就跟进到哪儿。教育管理全覆盖。通过建立党员登记制度,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工作纪律。通过临时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新文件精神、重要会议精神、领导指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党员。监督工作全覆盖。建立临时党支部,是区纪委区监委加强党建工作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服务和保障专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我监督。把党员的标准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坚持政治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促进党建学习成果转化,实现党建、业务两手抓,为圆满完成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政治巡察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将把该《办法》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的措施,作为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的抓手,作为加强机关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具体方式,强化临时党支部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为顺义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