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发布时间:2016-08-19
文章来源:区纪委
日前,顺义区农机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张佩忠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0月11日,张佩忠在顺义区裕龙花园大酒店为其女操办婚宴,与其职权行使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单位领导及部分同事40余人参加宴请并随份礼。张佩忠身为党员干部,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佩忠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