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5-12-21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大孙各庄执法队教导员(主任科员)张海涛违规操办婚礼,且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海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北石槽执法队队长石继忠、天竺综合保税区执法队队长任石平、胜利执法队队长李广春、光明执法队队长邵宝文、木林执法队王保贵(主任科员,主持工作)、综合执法科田亮(主任科员,主持工作)违规使用公车参加大孙各庄执法队教导员(主任科员)张海涛婚礼,2015年12月20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石继忠、任石平、李广春、邵宝文、王保贵、田亮等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目前,区纪委正在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进行调查核实。
元旦、春节临近,“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确保廉洁过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深入纠正“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把廉洁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区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