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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立足督帮一体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发布时间:2022-09-28 文章来源: 第九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近日,第九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行为存在的漏洞,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优势,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各监督单位自主采购行为为切入点,在走访调研、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通过先行试点、查漏补缺、完善提升、适时推广等环节,以制发《提醒函》的形式,督促各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内部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是集中统一,成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事务,审议确定采购需求、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组长由本单位党组成员担任,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统辖起来,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归口管理,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

二是严格把关,实行采购项目“联审制”。由本单位的需求部门、执行部门、财务部门、法制部门、纪检部门组成审议平台,对本单位“三重一大”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进行联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单位党组审议决定,构建起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机制。

三是加强监管,引入纪检监察全程监督。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提醒采购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进行改正,规范自主采购行为,提高内部监督效能。

通过督促各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内部采购制度,对政府采购行为实行“联审制”,使政府采购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既压缩了政府采购活动的寻租空间,又降低了干部遭遇围猎的风险,权力运行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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