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2 文章来源:区纪委监委

“您好,我们是顺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请问您是某某某吗?您近期是否向某某某递交过检举控告材料,这次和您联系是想核实您实名举报人的信息,请您简单复述您举报的内容。”“好的,您的检举控告已转相关部门,将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请您耐心等待承办部门答复,相同问题建议不要重复举报,相关情况请予保密,谢谢您的配合。”这是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进行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效维护实名检举控告人合法权益,提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做实做细受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

夯实核实告知工作基础。对标对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质效评估标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落细核实告知工作。严格按照受理范围规定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筛选是否业务范围内、是否署名、是否重复举报等内容。

按时规范开展核实告知对受理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不透露举报信息的前提下,认真核实检举控告人姓名、是否有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及反映内容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受理告知情况记录表》,全程做好保密工作。

及时跟踪督促答复反馈。信访室将初次实名检举控告身份核实和受理告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按移送部门进行梳理汇总,督促承办部门优先处置、给予答复;承办部门依照《规则》规定,每季度向信访室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结果。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通过电话方式核实100余件,其中实名检举控告9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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