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召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0-12-11 文章来源:区纪委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等相关意见要求,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2月9日,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了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动员部署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史卫东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国强,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各部室主任、派驻组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德亮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介绍了模范机关创建的总体要求、任务目标、组织实施以及工作要求。随后,委领导为部室、党支部代表颁发了“党建读书角”贴牌、支部委员职责转筒和学习书籍,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代表结合工作职责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最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国强围绕抓实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立足新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明确历史方位、明确职责任务、明确工作目的,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开展有效结合,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二是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增强践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将模范机关创建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通过组织推动、人人参与,建成“担当有为,服务高效”的模范机关,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担当作为、内部监督等方面,实现新的提升。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把创建成效体现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新发展上。要“以案为鉴”守初心、“学思践悟”强本领、担当作为创佳绩,以创建模范机关为新起点,保持顽强拼搏的精神、敢于斗争的意志、坚持不懈的韧劲,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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