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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国企疫情防控监督的一个核心任务八个重点措施
发布时间:2020-02-18
文章来源: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区纪委监委指导下,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职能,深入防控一线,扎实开展国资国企系统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根据国企职责与行业特点,制定了国企疫情防控监督的一个核心任务和八个重点措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国企纪委快速高效投入到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来,确保区属各级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个核心任务:监督检查所属企业从湖北及重点地区返京人员、密切接触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要求企业职工全面配合属地管理,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措施。
八个重点措施:1.监督检查所属企业人员排查、登记以及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缓报、瞒报、漏报、错报问题;2.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保障工作落实情况;3.监督检查市场、商场、办公场所、生产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管理、体温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4.监督检查涉及药品、居民生活物资、市政服务、政府大楼保障等重点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服务的情况;5.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对市政府公告、市区两级一封信张贴情况,督促企业做好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工作;6.监督检查所属企业领导干部值守情况,督促企业注意工作方式方法;7.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开工复工后疫情防控的准备情况;8.报送各企业主动发现的问题、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好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组将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国资国企系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重点,监督企业做好复工开工后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质供应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