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顺义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9月18日至11月9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党组(以下简称场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场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后,场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凝聚起“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共识,严肃认真对待整改工作。在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启动整改工作,要求全场上下齐心协力,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制定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巡察整改期间,党组班子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3次,在党组会上研讨整改措施5次,召开副主任科员以上人员参加的整改推进会2次。2月15日,场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切实对问题认识到位,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思想共识。
(二)直面问题,细化任务。
场党组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场长李瑞军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吴玉河同志、刘建民同志及党支部书记卞云凤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构建起“党组领导、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对四大类十项问题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建立整改任务台账,统筹安排步骤和节奏。截至目前,41项整改措施中,36项已落实到位并将长期坚持,5项正在整改;建立和修订完善制度10项。
(三)强化责任,加强督导。
党组副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专题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靠前协调,每次召开党组会时都把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当作其中一项重要议程,研究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进度、层层传导压力。各分管领导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相关部门负责人逐条对照检查,逐项研究整改,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场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林场规章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把建章立制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林场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责任,全力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政治建设弱化,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党组推动改革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是其中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通过学习研讨,提升思想认识,坚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心。二是积极谋划,加快推进改制前遗留问题的处理。结合我场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单位协商确认,党组班子多次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对原成立企业绿怡鑫公司的处理方案。2016年1月绿怡鑫账户停止用于发放工资。绿怡鑫公司现有资产为4辆公车及存款2万余元,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将全权委托北京顺义建设服务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处理绿怡鑫公司,并将处理完毕后绿怡鑫拍卖所得及账户内余款上缴财政。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四是妥善处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于仍留存在我场使用的原共青林场部分固定资产,我场联合共青林场对这部分资产进行了盘点,双方留存固定资产台账并签字确认。同时秉承厉行节约的原则,经与共青林场协商留存于我场的固定资产继续为我场使用,待后期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时我场积极协助共青林场办理报废手续。五是倒排工期,加快债权债务清理进度。由于历史原因我场基本户上仍留存一批账龄长、金额大的债权债务,加之当时账目记录不清、债权债务人有些已注销或联系不上等原因,此笔债权债务的处理难度较大。场党组倒排工期,制定工作步骤,分三步推进清理工作。首先,通过调阅档案、寻访老同志等方式对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深入调查,逐一梳理清晰,形成书面说明;其次,根据梳理结果向区政府报告,请示处理意见;最后,根据区政府处理意见,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目前债权债务已梳理清楚,上报区政府的处理意见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六是2015年我场自行卖掉的两辆公车所得金额已入账,待绿怡鑫公司处理完毕将与其账户内剩余款项一同上缴财政。
2.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彻底,“三重一大”制度有章不循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党组班子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制度》,进一步领会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深刻含义,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二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党组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场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场长办公会职责,相关事项坚持按程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修改完善《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党组会是长青林场预算决策机构,并加大对年初预算的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制度》,明确除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必须做出临时处置的,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先上党组会做出决议再进行下一步工作。三是规范党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在会议决策阶段,由班子成员先发表意见,最后由“一把手”进行末位表态发言。四是严格执行合同审批流程。制定《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合同审批单》,凡是有资金支出的合同必须经过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签订合同。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党组会会议流程,全面、真实、准确的记录会议内容,使用会议记录专用本并妥善保管。1月28日,党组班子对2018年10-12月的党组会记录进行了检查。六是提高财务把控能力、杜绝专款不专用问题。巡察组指出的专款不专用问题的原因主要为原会计人员记错会计科目,党组班子要求财务人员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对财务风险的把控能力,对于资金支出加强审核把关,加强内部审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七是核实郭岩松房屋赔偿款情况。郭岩松在承包地内建房已征得林场同意,有其报给林场的请示及林场批复,林场对郭岩松进行赔偿时对其房屋进行了评估,实际赔偿为对其所建房屋的赔偿且赔偿金额低于评估价,林场并未支付其保险费。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抓宣传工作不力的问题
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真正研究,深入领会,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力,以记录代替工作,以形式代替实效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努力补齐意识形态工作短板,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的议事内容之中,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范畴之中,增强党组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能力和把握能力。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长青林场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点任务,定期对林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判。三是抓好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建设。每周对微信公众号进行维护、更新,按照社会热点及时对宣传内容进行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我场不能单独开设网站,已依托顺义网城主动进行信息公开。此外,我场微博账号已注销。我场利用滨河森林公园的有利优势,加快宣传阵地建设步伐,形成意识形态向社会广泛延伸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制度。每月固定开展两次党小组学习,学前制定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要求每位党员在学习时认真撰写记录,积极交流讨论,并用抽查的方式对学习记录进行监督检查,以考促学,提升学习效果,确保学习成效。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建意识,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学习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重要任务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将党建工作摆在首位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立足区委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党建工作。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场党组多次在党组会上研究党建工作,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立行立改,成立党小组。2018年12月24日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两个党小组,2019年1月4日,通过民主推荐形式选举出政治好、素质优的同志为党小组长。修订完善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支部“三会一课”、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等日常教育管理落到实处。党组班子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吸取教训,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项党内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培训,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组织支委会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规范》,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支部换届各个环节的报批备案和审核审查,强化过程的留痕管理,并做好归纳整理工作,确保支部换届工作程序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2.没有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收支党费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2018年,我场已按规定严格落实党员按月缴纳党费工作,所有党员按照党费缴纳标准,于每个月月末足额缴纳党费。二是严格履行党费使用审批手续。长青林场通过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及党务工作者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使用范围及流程,不属于党费支出项的严禁从党费列支。党费支出的所有票据和单据,要按照审批权限,经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并确认票据内容和消费实物相一致,同时附上消费明细单或写明具体用途方可入账。
3.干部选拔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学习《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文件,与相关政策对标对表,规范干部选拔选任的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程序,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基础资料管理,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确保基础资料详实准确。二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科级干部进行备案。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认真核定我场职数空缺情况,及时准确进行备案。
(四)关于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党组会上多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意识、提高抵腐能力。2018年12月27日,党组副书记在党员学习大会上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讲了一节警示教育专题党课,树牢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2019年1月,在全场范围内由上至下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春节前夕,对全体职工进行节前纠正“四风”廉政教育,并在科级以上人员范围内签署《廉洁过节承诺书》。二是严格落实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组织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顺义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记实制度的规定》,提高班子成员对履行主体责任的认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署情况、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抓小抓早、约谈问责和述责述廉等履职尽责情况,一事一记、保留痕迹。加强日常监督,把履责记实手册填写作为领导干部平时履职的重要考核指标,由单位“一把手”牵头每半年对处级及科级领导干部履责记实手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全面、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敷衍了事、照抄照搬等问题。2019年1月28日,“一把手”对3位副职领导的2018年履责记实手册填写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制定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职责范围制定与其自身相符的、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目前,《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已签署完成。四是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研究制定《2019年长青林场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依照方案已完成科级及处级领导的风险点排查工作,下一步将积极推进风险点归纳梳理、上会研究、制定对应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流程等环节,把廉政风险排查当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基础、管长远的关键一步抓实、抓紧、抓牢。
2.公车改革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应急车辆使用严格把关。加强对应急车辆使用范围及申请使用流程的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双重把关,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办公室每月对派车单进行梳理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党组班子。2019年1月28日,党组班子检查了1月份应急车辆使用情况并通报了检查结果。二是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将生产作业设备的油料费用纳入管护费中,由管护队自行解决生产作业设备加油问题。
3.合同全流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党组召开会议通报合同管理若干问题,要求以此为戒,增强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杜绝出现低级错误,并要求办公室及财务部门对合同档案进行自查,防止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四步走”做好合同管理备案。第一步,加强合同审核备案。制定长青林场《关于合同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核备案工作流程,要求合同签订前需通过区法制办的审核,切实提高合同依法合规程度,截至目前,我场送法制办审核备案的合同共计6份。第二步,严格执行合同盖章程序。合同需具备正式合同文本、《长青林场合同审批单》及《区法制办审核意见书》且经党组会或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方能加盖公章,办公室对合同盖章程序进行严格审核。第三步,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办公室依照《长青林场合同审批单》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设定“已法审、已盖章、已存档”三种状态,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第四步,做好档案管理。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办公室定期对档案借阅登记簿、档案存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做好归档文件管理工作。三是规范合同签订主体,收回分场公章。2015年3月起场党组规定我场身为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对外签署合同只能以长青林场为主体,各分场无权对外签署合同,并收回各分场公章。今后,我场将继续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核。四是严格按流程履行合同。合同承办科室(分场)在职责范围内承办合同相关事宜,包括签订合同前对合同相对人的相关证照、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的初步查验,合同执行中,根据完成情况、验收单,依照我场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做好按期付款的申请工作,分管领导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五是明确项目评审及招投标工作应用范围。根据《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场实际,明确项目评审及招投标工作范围,我场所有项目支付费用均须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金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项目支付费用须走评审环节;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付费用须走招投标环节。
4.财务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顺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切实增强法制观念。二是严格落实“支出必附明细”要求。要求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支出的监督管控,对无明细的支出不予审批通过,杜绝报销费用无明细现象。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入支出行为。2016年1月由财政代发工资后,我场已将非税收入及时主动上缴财政,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落实财务工作,一旦产生非税收入将立即上缴财政。四是严格控制使用现金。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按要求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支票结算。五是积极联系,妥善解决北法信村租地补偿款问题。我场已积极联系北法信村委会要求加快推进支付租地补偿款事宜,但未取得积极效果,下一步我场将主动联系南法信镇要求予以协助,如未有实际进展将把此笔补偿款上缴财政。六是立行立改,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2015年购买的家具11500元和2016年购买的三辆电动自行车11800元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已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上账。今后将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审批手续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立足长远,持续深入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场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明确工作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林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实到位
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场党员干部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将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方案,促进问题尽快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从严治党不放松,抓好自身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组核心作用。深化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完善主体责任层级传导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组各项制度,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建章立制不放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筑牢制度防线。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科学、系统、严谨的制度体系,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林场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通过此次巡察,长青林场党组政治担当,政治建设,政治水平有明显提高,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将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提高工作效能,为实现“业强城优生活美”,推动顺义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442268;邮政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北大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