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12 文章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日至8月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城市管理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城市管理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巡察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推进整改

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8月30日,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反馈意见,对意见中指出的“政治建设有待强化” “组织建设薄弱”“纪律建设不够严实”等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敷衍,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研究分析、狠挖根源、制定措施、主动担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以及整改工作责任分工,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此次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措施落实整改

城市管理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中的3个方面、10个问题、22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研究,明确整改措施,全面查找制度机制上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形成《巡察整改任务责任清单》。为推动整改工作,共召开党组会2次、动员会2次、推进会2次和民主生活会1次。截至2019年1月15日,22个具体问题中已完成21个,未完成为重点办体制改革,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三)着眼制度建设,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探究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层面长远解决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党组共新建制度4项,原有制度保留14项、修订完善23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政治建设有待强化,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整改情况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实际工作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强化思想引领。明确理论中心组每月学习至少1次。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15日,党组开展9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政治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行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自我加压、奋发有为。二是加强调研工作和长远谋划,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顺义区交通综合整治研究》《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考》等12项调研工作。开展《顺义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顺义区社会宣传环境布置区级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等待下发。做好政策保障,加强长远谋划。组织区水务局、市政控股公司召开积水点排除协调会,协调区水务局、市政控股公司及相关单位对全区所有积水点位排查上账,制定排水系统改造计划,推进改造工程。道路新建、改造过程中,按照最新标准设计建设雨水管线等排水设施。对于空港B区积水问题,加快推进临空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三年提升计划,同步进行雨水管线改造,有效改善顺义区积水问题。截至2019年1月15日,已启动空港A区、空港B区、物流基地共27条道路和相应市政配套管线前期方案研究工作,已完成物流园八街改造工程可研、顺畅大道改造工程可研初稿和其余25条道路改造工程的道路设计方案、管线规划方案。建成区级智能交通指挥平台,在顺义区二环路和右堤路所围成区域的23条道路、53处路口复划交通标线;开展石园地区交通综合治理,完善、更新交通标志,完善交通标线等。规范停车场管理,新增18个经营性停车场、6098个停车位。开展顺义区社会停车诱导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推进顺泰路滨河小区段、天竺房地产开发区31条、临空开发区43条城市道路的移交工作。三是推动市政重点办改革工作。加强外部协调,与区编办等部门积极沟通,努力争取领导支持。区编办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市政重点办改革方案,正在履行报审程序。通过完善《城市管理委聘用人员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避免人才流失,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乱。受拆迁遗留问题、前期手续多、恶劣天气等因素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减慢了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速度,导致积压了一批无法继续办理征地手续、启动拆迁、继续施工的项目。市政重点办将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政策和业务支持,以重大项目开工和建设为引领,倒逼前期和拆迁工作加快推进。

2.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领导缺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成员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增强班子成员“党领导一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15日,城市管理委召开党组会15次,组织外出参观改革开放40周年展览1次,安排科级干部交流发言2次。委党组制定出台《基层党支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手册》《现金管理办法》4项制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23项,涉及党建、人事、党风廉政等各个方面,以制度规范强化党组成员责任意识。同时,将制度下发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议事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要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健全决策机制。严格遵守决策程序、纪律要求。上会议题实行统一归集,会前向党组成员征求对拟上会议题材料意见,会上充分讨论形成科学集体决策。明确专人准确详实做好会议记录。四是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界定27项“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和5万元大额资金标准,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将工程项目可研、立项、勘察设计、概预算、招投标、洽商变更、结算、资金支付等纳入会议决策,邀请区纪委监委第六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党组会议,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降低廉政风险,整改期间召开涉及垃圾分类运行费、采暖季供热补贴款项、军转干部安置等“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15次。

3.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严不实,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健全党组班子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订《顺义区城市管理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截止到1月15日,党组会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意识形态问责办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加强阵地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委意识形态阵地台账,依法依规管好思想理论阵地、新闻舆论阵地,严格监管好单位网站、微博以及微信群等意识形态载体。充分利用机关LED屏、机关宣传栏等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发挥思想引领导向作用,加强爱党爱国教育。完善政务新媒体内容编发制度和舆情事件应对机制,提升舆情风险防控能力。2018年12月3日建立区城市管理委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维护更新,展示工作成绩,宣传优秀党员事迹,加大信息公开和爱党爱国教育宣传力度。三是重心下沉,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加大普法教育,坚持采取集中教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交流相结合、专家授课与典型引路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各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上报、妥善处理。

(二)关于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情况

1.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务工作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分解党建任务,制订党建任务台账。完善《基层党支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党支部党建绩效考评,形成考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季度督办。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明确民主生活会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严格督促整改落实,设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规范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方式,将谈话活动常态化。审阅把关班子成员谈话记录和发言提纲,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三是抓好“三会一课”,提升支部组织力。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提高“三会一课”在支部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明确基本要求和规定动作。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15日,城市管理委召开党员大会2次、党支部委员会8次、党小组会19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四是规范党员培养和发展流程。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工作要求,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建立入党材料联审制度,明确审核流程,杜绝档案内容涂改、缺失等问题。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2018年10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投票表决接收黄经纶同志和杨宝林同志为预备党员,及杨宸同志、杨旭同志转正事宜。对四位同志严格考察,进行理论培训和专人谈话,认真审查入党材料,按流程完成全部工作,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五是扎实基础工作。结合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换届,增设一个机关党支部,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各副职分管科室调整党小组划分,使科室成员明确自身所属党小组,确保党小组活动有效开展。2018年11月,城市管理委完成机关第一党支部和机关第二党支部换届选举,完成新一届党支部班子设立工作。针对新任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会,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职责分工,下发最新版党支部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记录本、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城市管理委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未严格遵守党章党规收支党费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党费收缴程序和使用范围,增强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确保党员每月主动足额上交党费。二是规范党费使用流程。党费支出使用按照“支委会讨论研究、支部向机关党委申请、机关党委研究审批、大额支出向上级党组织咨询请示”的流程审批,做到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三是监督党费使用效果。建立党费公示制度,在党员大会上定期通报党费收缴、使用、结存情况,接受党员监督。定期评估党费使用,考核活动效果,加强后续监管,避免党员活动福利化、娱乐化等问题。

3.干部选拔工作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研究制订《顺义区城市管理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流程,将民主推荐中会议推荐、谈话推荐作为必经环节,扎实做好规定动作,避免出现“带名推荐”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制度。明确公示方式及时限,拟提拔干部在下发任职通知前,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严格执行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交流和调动。三是做好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组织学习《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等文件,梳理分析编制情况、职数空缺、年龄结构、学历层次等信息,落实激励保障、教育培训、干部交流等制度,提升组织人事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顺义区城市管理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手册》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材料档案管理,建立“一人一档一表”。严格审核干部基础信息,详实记录推荐谈话等情况,妥善留存民主推荐表格、民主测评表格等原始材料,规范撰写考察、任职等相关文件,全面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落实“双签字”制度。

(三)关于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负责落实各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每年至少5次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认真填写《履责记实手册》。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30份。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新入职公务员、事业编职工签订《岗位廉洁承诺书》115份。巡察整改期间由党政一把手对8位班子成员进行“一岗双责”专项约谈,约谈涉及思想认识、履职尽责、自检自纠、意见建议等4个方面10个问题,帮助领导干部进一步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廉政意识。对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上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风险教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廉政意识”主题教育和知识答题活动,学习新《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党章》,回收知识答卷150余份,满分率98%。制定廉政风险台账,撰写廉政心得,推进廉政建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降低廉政风险。完善廉政考核制度,建立每季度一考核、每半年一报告机制。2018年度纪检监察检查考核工作已于2019年1月初完成。四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按照《北京市顺义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精神及要求,党组制定《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保留应急车3辆。严格遵照车改办对城市管理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批复中的要求,实行公务用车“一车一档”管理,做到车辆档案记录完备、可查。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申请人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申请公务用车仅限于突发应急、联合执法等情况。每季度核对加油卡使用与高速公路收费单情况,避免公车乱用行为。截止2019年1月15日,用车人员均遵守《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填写要求,未发现公车乱用现象。

2.“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顺义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执行公务接待费标准,重新修订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费标准低于顺义区接待费标准。修订完善工作餐申请单,建立食堂接待明细台账,规定陪同人员人数、就餐菜品名单。自本次巡察后,城市管理委暂无业务招待支出,待搬家后,食堂统一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城市管理委不再单独设立食堂。

3.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总结常见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和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修订《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合同审核备案办法》,规范城市管理领域合同签订流程。二是严格审核合同文本。按照合同起草、主管领导审批、律师审核、法制科审核、主任审批的顺序,严格合同事前审核流程。以城市管理委名义签订的非制式合同,另行向法制办二次报审。三是加强环节监督。审查合同起草、制定、签订、履行等环节,做到合同签章规范。将合同上传至顺义区合同审核管理及法律顾问交流平台,做到归档有序。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15日,城市管理委按照合同起草、主管领导审批、律师审核、法制科审核、主任审批的程序,审核合同241份,其中25份非制式合同报至区法制办审核备案。

4.财务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成《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增加现金开支范围、票据审核及报销管理等内容,明确现金支出使用范围和情形。按照顺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顺义区区级预算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市管理委在单笔消费500元以下使用现金支出,超过500元则使用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支出方式。2018年11月初向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宣传活动,重点讲解新修订财务制度中原始凭证要求。对跨年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杜绝违规使用现金及跨年入账现象,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严格按照顺财字〔2013〕53号、顺财字〔2016〕135号、顺财字〔2017〕141号文件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有关规定,加强过程监管。强化经费支出事项合规性审查,财务支出按照权限逐级审批,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批准。加强原始票据审核,截至2019年1月15日已退回不合规票据50余次,并待其更换合格后予以支付。二是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审核,充实财务人员。新考入财务人员两名,已于2018年10月报到。规范财务内部稽核,利用第三方审计服务公司审计监督,从专业角度对单位财务工作查漏补缺。做好固定资产盘点核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

三、巩固发展巡察成果,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狠抓措施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后续整改,杜绝“交卷”倾向和“过关收场”行为。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总结经验、形成规范、抓好管理、巩固成果。对需要向上级请示或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的工作,不等不靠、主动做好请示和沟通协调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推进。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出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把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思想教育,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为重点,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监督,发现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三)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

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发挥核心作用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机关党建、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进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制度宣传与教育。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活动,及时了解新建及修订制度内容,以更好指导实际工作。二是抓好制度落实与执行。认真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做好制度查漏补缺与定期完善工作。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随着形势情况的变化,将持续关注制度实施效果,及时研究新问题,调整制度设计,保证制度长期有效。同时,扎紧制度的笼子,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492816;邮政信箱:北京市顺义区府前西街9号城市管理委(收) 邮政编码:101300;电子邮箱sy_csgl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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