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控
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制度监督 保障权力运行
近日,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部门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精神,主动作为、积极履职,联合区国资委党委组织15家区属国有企业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指导督促各国有企业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制度,对巡察国有企业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监督。会前,区国资委党委全面梳理了各区属国有企业上报的保障用车、办公用房、学习培训、业务招待、因公差旅、通信保障六个方面的管理制度,派驻组进行了审核把关,发现各单位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会上,工作人员指导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修订完善相关的内容,并对一些制度执行标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各国有企业参会人员发挥群策群力作用,积极发言献策,共同推进国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自成立以来,联合区国资委党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针对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特别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紧紧抓住国有企业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扎紧扎牢规范“关键少数”的制度篱笆。通过检查反映出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制度制定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的现象。派驻组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纵向加强学习,对国资国企系统有关政策精神学懂弄通;横向加强联系,借鉴学习其他国有企业在制度建设上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特点,制定出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强的单位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建设,并将制度传导到二级及以下单位,使制度的约束范围可以覆盖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最终使公权力在阳光下(制度)运行,同时为企业开展正当的业务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纠正“四风”,制度先行。这次工作部署会是派驻组积极主动作为,探索发挥“制度反腐”优势,建立国有企业派驻监督长效机制,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次有益探索。同时,为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派驻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专项检查为抓手,以巡察国有企业发现的共性问题为重点,查制度、找源头,由表及里,以点带面,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