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第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督查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8-12-03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第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更好地督促被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2018年9月以来,区纪委区监委第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8家被监督单位前置整改工作进行了巡回督查。

8家被监督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前置整改工作,按照工作安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下发的“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清单”,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未被巡察的6家单位共查出问题66个,制定整改措施144条,目前已整改完成57个。已被巡察的2家单位,共涉及4个方面2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57条,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0个。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前置整改的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短时间进驻的方式,对各被监督单位开展巡回督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查阅了2015年至今的会议记录、学习培训教育记录、各项制度、公文登记、出车记录等材料,实地了解机关作风、工作氛围等情况,并与班子成员、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回督查过程中,共发现具体问题59个,并逐一向各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工作建议,限定了整改时限。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针对巡回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日常督查,在“长”和“常”上下功夫,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一是继续督导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二是重点督促被监督单位抓好制度执行。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其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到率先垂范。三是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整改的单位,紧盯不放;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单位,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初见整改成效的,要推广应用。通过强化督查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各被监督单位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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