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1-10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原顺义规划分局市政交通工程管理科科长曹志鑫、顺义区发改委基础设施科科长朱晓琳等人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7月,原顺义规划分局市政交通工程管理科科长曹志鑫、副科长王辉、副主任科员言承浩、借调干部孙强,顺义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科科长朱晓琳等八人前往青岛考察有轨电车项目。北京顺义建设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市场信息部副部长姜磊,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运行服务中心主任科员王铮得到消息后前往。2016年7月21日至7月24日考察行程期间,王辉、孙强、王铮等前往青岛崂山景区游玩;曹志鑫、朱晓琳、姜磊、王辉、言承浩、孙强等前往青岛“八大关”景区参观游玩(王铮于7月23日上午离开,未参加)。7月24日中午,九名考察人员购买特产并分发,后乘航班返回北京。

上述人员住宿、吃喝、游玩等共花费约五万九千余元,该笔费用由北京顺义建设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个人共同支付。曹志鑫、朱晓琳等十人已将所花费的公款退还。曹志鑫、朱晓琳、姜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铮、王辉、言承浩、孙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三人因当时不具有党员身份,由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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