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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对区属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18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监督,依据《顺义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区委巡察机构对区属国有企业巡察反馈情况,近日,区纪委区监委第十一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区国资委党委成立检查组,对区属国有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派驻组、国资委业绩考核科和国企监事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座谈、调取资料、实地查阅(测量)等方式,集中对15家区属国有一级企业和个别重点二级及以下企业的保障用车、办公用房、学习培训、业务招待、通信保障和差旅管理等六大方面的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底前通报被检查单位。
此外,派驻组还针对区属国有企业处级领导干部多、党员多、监察对象多的特点,深入学习本市和外阜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经验,并结合本区国企现状不断探索派驻监督新模式,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企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