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控
“七项纪律”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发布时间:2018-07-05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近日,顺义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面向全区下发《顺义区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范的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处级及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照执行。
《细则》从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和严禁私车公养、禁止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格执行公款消费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配置和豪华装修办公室、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七个方面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行为。每条规定下包含具体“禁令”内容共计18条,详细阐释了触及“红线”“底线”的行为,为领导干部遵照执行提供了依据。
《细则》同时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将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本实施细则情况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要坚持把“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