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单位学习贯彻监察法(十四)

发布时间:2018-05-17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木林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3月20日上午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连日来,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精心部署、迅速行动,掀起了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

区财政局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围绕制定出台监察法的背景、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学习。局党组强调,各科室负责人要组织科室人员深入学习监察法,通过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刻理解和认识监察法颁布出台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坚守道德底线,不踩法纪红线,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下一步,区财政局将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开展知识测试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覆盖面,在全局上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木林镇组织镇全体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村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监察法。镇党委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要抓好贯彻落实,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模范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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