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通报七起党员违纪典型案例
顺义区天竺镇小王辛庄村党员韩雪春吸食毒品案。2014年8月12日19时许,韩雪春在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黄港村被查获,韩雪春承认吸毒,尿检呈阳性。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给予韩雪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后因病缓收。2015年4月24日,韩雪春在北京市朝阳区国典华园被公安机关查获,尿检结果检出苯丙胺类,韩雪春承认吸食毒品冰毒。2015年4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给予韩雪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后因病缓收。韩雪春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所长于凤山、会计高玉斌违纪案。2009年4月至2011年7月,于凤山在未请示分管领导的情况下,将社保所资金19.5万元安排高玉斌分别借款给北京顺东华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9.5万元)、北京焱义门窗有限公司(10万元)。后借款全部归还。于凤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玉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党员胡广胜与他人互殴案。2017年6月20日7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小店村十字路口西北角,胡广胜、郭辉、高林因琐事与刘海滨等人发生纠纷,后双方互殴,被民警查获。2017年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决定给予胡广胜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行政处罚。胡广胜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义区杨镇齐家务村党员刘海滨非法存储烟花爆竹、与他人互殴案。2007年2月15日13时许,杨镇派出所在检查顺义区杨镇地区小店村新街3号刘海滨经营的农资销售商店时,发现刘海滨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2007年2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决定给予刘海滨行政拘留五日、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的行政处罚;2017年6月20日7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小店村十字路口西北角,胡广胜、郭辉、高林因琐事与刘海滨等人发生纠纷,后双方互殴,被民警查获。2017年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决定给予刘海滨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刘海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义区张镇朱庄村党员靳秋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自2012年5月起,靳秋华先后五次到天安门地区进行非正常上访,并被公安机关给予训诫、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靳秋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顺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邵建国违规经商、办企业案。1998年6月8日,时任顺义区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一队队长(正科级)的邵建国与杨某某、刘某某共同注册成立北京恒昌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邵建国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为租赁建筑机械(起重设备除外)和维修房屋。公司成立后,邵建国参与经营。2017年11月15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邵建国变更为冯某某,邵建国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职务。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受理北京恒昌工程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申请,申请事项为邵建国转让股权给张某某,张某某成为唯一股东。邵建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顺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员丁学永扰乱公共秩序案。2017年11月11日23时许,丁学永因不同意小区砍树改停车场,驾驶轿车停放在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花溪渡小区南门口,致使车辆无法出入,扰乱了小区正常通行秩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决定给予丁学永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丁学永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