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通报一起四名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18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顺义区大孙各庄镇东华山村党员徐启利、李秀柱、徐连怀、刘志龙职务侵占案。2013年2月至2014年9月,徐启利、李秀柱、徐连怀、刘志龙(四人原系东华山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共谋采取使用虚假票据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北京华特果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大孙各庄镇东华山村村委会牵头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管理工作由东华山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兼任)账户内扶贫助残基地专项资金钱款设立账外资金,上述钱款部分用于为其四人及其他村委会人员发放奖金、过节费等,上述四人分得钱款共计人民币6.84万元。2015年2月,李秀柱继续使用上述账外资金为其本人、徐启利、徐连怀、刘志龙发放奖金共计人民币7万元。
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徐启利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李秀柱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徐连怀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刘志龙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徐启利、李秀柱、徐连怀、刘志龙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