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通报一起党员违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4-12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委党员张华峰信用卡诈骗案。2006年年底,靳立铭伙同张华峰,利用张华峰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峰华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的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刷取境外信用卡进行非法套现。后,靳立铭又指使张华峰以北京金驰基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峰宏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多家银行申请了多部POS机,二人利用POS机伙同他人继续进行非法刷卡套现活动。采用上述方式,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间,靳立铭、张华峰伙同他人共进行382笔境外信用卡交易,绝大多数交易被银行拒绝。经银行确认,成功的交易中有64笔为伪卡交易或欺诈交易,共诈骗金额人民币1733300元,其中592700元因被银行认为存在风险故未划至二人所控制公司银行账户内,其余被二人同他人按约定比例予以私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张华峰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张华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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