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顺义区通报一起党员妨害公共安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13 文章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仁和地区河南村党员王晓辉妨害公务案。2016年7月23日19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河南村幸福路四条胡同内,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仁和派出所民警李某某、赵某某等人在依法出警执行公务过程中,王晓辉不予配合。王晓辉在民警将其带离现场过程中,使用暴力予以反抗,致使民警赵某某嘴部受伤。经鉴定,赵某某身体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晓辉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王晓辉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返回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