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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3-12-2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15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6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政治自觉

巡察意见反馈后,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在此基础上,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党支部,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着力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有关党组会1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确保真抓实改。

(二)加强组织实施,推进工作落实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类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点、任务到人。集中整改期间,领导小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召开会议听取责任部门汇报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实行销账机制,解决一个、销账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类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书记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在党组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各自分管工作中,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各领域开展。把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作为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指导工作,提升水平。同时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各方面知识的学习、掌握和更新,立足实际、放眼长远,不断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类1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修订4项制度,新建2项制度,谈心谈话18次。

(一)关于结合区域实际统筹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一是根据《顺义区二级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入各科室业务相关学习内容,让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时加入全国、市区两级及市机管局下发的指导性文件,紧密贴合北京市机关事务发展规划,增加节能、车辆等业务管理办法及工作条例共6条。二是加强学习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及工作条例,增加交流研讨频次,避免出现交流研讨与业务知识连接不紧密现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增加学习《北京市机关事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北京市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办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业务相关知识共8条,学习材料涉及安全、法制、节能、餐饮多个方面,班子成员根据学习材料深入沟通交流,形成2次书面交流研讨材料和多次口头交流心得,推动学习成果增质提效。

2.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强化服务意识。⑴进一步提升集中办公区服务保障精细化水平。一是修改、完善现有物业满意度调查表,增加物业服务需求调查内容,将物业服务需求办理结果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二是排查各集中办公区域内纱窗情况,已清理政务中心纱窗15间,安装纱窗2间。三是召开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及标准专题培训会,持续规范保安人员服务用语和岗位要求,加大日常考核频次,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完善餐饮满意度调查及结果分析机制。在各食堂公布服务质量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收集就餐人员意见建议;定期向就餐人员、暗访监督员进行满意度调查,对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巡察整改以来,已向行政中心、政务中心、劳动大厦、政检楼食堂发放就餐满意度调查表141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为本单位权属的区级行政执法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经党组会同意选定区级行政执法车辆行车记录仪供货商并签订合同,考虑到区级行政执法车辆购置时间较早,车况普遍较差,电路老化严重,改动车辆线路易发生安全隐患,于9月起分批次组织安装,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成,共25家单位103辆区级行政执法车。二是规范车辆维修业务,向各单位印发《关于规范区级行政执法车辆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明确告知发生事故后报警时间、非单方事故处理方式、保险拒赔事项、保险险种等内容,从源头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三是增加巡检业务,对用车单位车辆在节假日的停放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修理厂、加油站等业务场所,加大现场业务检查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区级行政执法车辆维修培训1次,车辆使用工作业务座谈3次及加油站一车一卡绑定加油、停放、调拨等检查4次。

3.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行政中心、政务中心、劳动大厦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25份,明确责任人,听取各项目具体负责人员的意见建议,提高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是严密组织火灾、消防等应急疏散演练和防汛、安全生产等培训活动9次,健全完善签到和考核工作机制,全过程留存备案相关工作资料。三是对各集中办公区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立即更换无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严禁无证上岗;修订服务保障团队日常监督考核办法,将无证上岗情况与服务合同中服务费用处罚挂钩。四是针对政务中心个别井盖无有限空间作业标识问题,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安排专人检查集中办公区有限空间作业标识,更换标识330块。

4.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强化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市、区两级关于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要求,严把价格、数量双重控制关。二是增加固定资产盘点频次,由每年一次盘点调整为每年两次。将内部可调配使用资产、隐蔽属性资产、实物库房资产等列入重点资产项目,对重点资产进行专项和循环盘点。目前已完成第一次全面盘点及实物库房资产、内部可调配使用资产等重点资产的一次专项盘点。三是针对安防设备、新风系统等具有安装隐蔽特点的资产,已将此类设备作为重点资产进行管理。在主管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企业第三方绩效考评机制和资产专管员机制,由专管员专人负责资产的日常使用,并配合资产管理科室进行盘点检查,实现资产占有方和直接使用者双方协同配合、共同管理。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管理不严格方面

1.深入落实区委“2+8+N”措施体系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区委“2+8+N”措施体系,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工程建设、委托代理等重点领域管理。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及分管重点领域职责,进行深入剖析。

2.强化内控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健全《采购管理办法》及采购流程图,设立采购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采购程序,提高采购规范性。针对预算评审审减率大于20%的问题,在办法中规定了涉及预算评审项目的采购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季度性支付进度考核要求。三完善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规范票据管理,增附合同、会议纪要等资金支付审批附件材料。四是组织各业务科室开展财务票据规整培训,统一财务凭证相关附件的排序,摆放,粘贴等步骤。组织票据规整培训1次,涉及11个科室17名工作人员。加强合同管理。一是完善《合同工作办法》,明确比选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党组会议题合法性审核及比选类议题审核把关,杜绝比价对象存在股东交叉控股现象。二是督促业务科室按照合同及相关制度开展比选工作,就注意事项对合同业务重点科室逐个提醒,提醒业务科室在比选过程中加强对合同签订对象资格、业务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进行评估,考察其涉诉讼案件、涉行政处罚、失信行为等可能增加履约风险的情形,将评估、考察情况作为议题上会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力度,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按照合同备案要求及时进行备案工作。加强业务科室公开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平台合同备案;须送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合同,由法制科或业务经办科室办理备案。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方面

1.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增强干部多岗位锻炼,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中心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在开展内部轮岗、选拔任用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干部统筹发展作出安排部署。5月29日开展3名科级干部轮岗,8月28日开展5名科级干部轮岗,已按要求上报区人保局备案。二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于6月和7月开展了“学思悟践、实干担当,创建服务型机关”和“一线岗位体验日”两期培训活动,采取系列讲座、外出调研和深入一线岗位实践锻炼等,以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使年轻干部更快的“走出去”得到更多的实践锻炼机会,培养干部在复杂和处理急难险重工作中的能力,通过培养和锻炼选派出优秀年轻干部到工作量大、任务较繁重的业务部门任职,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梯次配备储备力量,在今后工作中党组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选拔任用程序,选优配强干部队伍。一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口径,在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前加强与区人保局沟通,拟定事前报告,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印发的《顺义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执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重点在干部考察环节将民主推荐、日常了解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结合考察干部岗位职责,根据需要进行专项考察和延伸考察,全面准确的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二是针对考察组成员作为被谈话对象参加谈话并发表意见和干部考核材料撰写质量有待提升两项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强化干部精准考察和各环节的监督,提升对干部考察的精准性,结合考察对象岗位职责、具体工作实际撰写考察材料,确保执行规定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选拔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执行力。对于需要进一步健全的制度,要深入研究并加以完善,做到制度内容更加完备、功能更加健全、衔接更加到位。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三)提升整改成效,推进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扎实开展公务用车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铁有痕的工作干劲,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创建“资源节约型、干事创业型、清正廉洁型”机关,助推机关事务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0416932;信箱: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三号院南楼6层党员活动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