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2-03-1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6月11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党委(以下简称区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推进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端正巡察整改工作态度
对区委第六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委反馈的巡察“回头看”意见和建议,区供销社党委坚决拥护、照单全收、虚心接受,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和扩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刘国强同志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在此基础上,党委召开巡察“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一一对照,逐项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今后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方向,坚定整改决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为切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供销社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部室、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设立巡察整改专班,建立党委有整改方案、机关部室有问题整改清单、各下属企业党支部有整改任务的“1+1+8”工作机制。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要求,每两周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截至目前,共召开调度会5次。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基层联系点要求,下沉分管部室、包片企业监督指导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协调主责部室及企业,沟通整改进度,更新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注重统筹结合,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33个问题,区供销社党委不等不靠,以上率下,深入研究探讨,制定整改措施95项,并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到相关部室(企业)主要负责人。截至目前,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未整改完成8个。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均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阶段性任务,其中,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预计2022年6月底前完成,管理机制不健全、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补偿款问题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解决安全隐患不彻底、落实企业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力、企业板块改革成效不明显、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问题预计2025年底前完成。同时,以巡察“回头看”为契机,机关部室、下属企业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自查问题18个,制定措施25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此外,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区供销社党委将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巡察“回头看”以来,共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2项,健全内控管理体系,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关于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
1.巡察整改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顺义区供销社基建项目管理制度》(顺供销办发〔2021〕44号),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对上报资料中的审核要件、过程洽商的签署要求、管控要点及需要党委会审议通过的内容进行明确,严格约束无施工图、施工图设计不全面、前期设计方案不健全等情况,杜绝后期变更洽商增多、工程造价成本不可控等问题。修订《顺义区供销社资产管理制度》(顺供销办发〔2021〕32号)、《顺义区供销社资产购置、维修联审联签工作流程》(顺供销办发〔2021〕33号)、《顺义区供销社机关资产管理办法》(顺供销办发〔2021〕34号),重新明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核算标准,增加无形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强化资产核算管理,建立无形资产核算科目,按照无形资产核算范围、入账依据、摊销年限规范无形资产核算手续。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21年10月28日,组织召开基建制度培训会,重点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施工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等专业知识进行解读,确保各项制度宣传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2021年10月19日,组织召开资产管理制度培训会,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相关制度要求、操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二是立即对北石槽社址改造项目结算情况进行摸排,经梳理结算金额超出合同金额原因为遇政府拆迁,改造项目由最初的第一、二排房屋改造(278万元),增加了第三排房屋改造、院内市政工程、老旧房屋拆除等费用共计450万元。2019年5月份,委托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结算审计;2020年7月份,委托北京华建信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二次结算审计,最终结算金额为720万元。三是立即对全系统2018年以来资产核算不规范的财务处理进行调整,共调整无形资产核算25笔,合计金额607129元。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整改进度缓慢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顺义区供销社基建项目管理制度》(顺供销办发〔2021〕44号),在工程前期流程中明确按照工程项目特点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及时办理规划、开工等前期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杜绝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再次发生。二是加强请示报告。积极与市社、区委组织部、国资委沟通,2020年底至今,共向区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报告相关事宜5次。统筹做好理事会和监事会设立工作,拟定完成理事会、监事会会议流程,筹备完成相关会议材料。下一步,区供销社党委将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络沟通,每季度向上级单位递交一次材料报告相关情况,待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完整后,可立即召开“三会”,并成立理事会、监事会。三是积极协调市规划自然委顺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对手续办理问题进行沟通,寻找解决路径。同时,撰写《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风险情况的报告》(顺供销文〔2020〕19号、20号)(下称“风险报告”),向区政府、区国资委等部门请示报告2次。四是提升主动解决诉求能力。积极与商户进行沟通,收集整理五里仓违规搭建二层相关的文件,准确把握商户诉求,协商解决双方矛盾。五是制定问题整改计划。完善风险报告内容,对消隐改造项目手续不全、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进行说明,经2021年12月3日第68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已再次上报区国资委;2022年6月底前,协调区国资委明确解决办法及途径;2025年底前,力争完成手续补办工作。此项问题正在推进中。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胡春华副总理讲话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二是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区供销社实际,制定完成《顺义区供销社2021-2025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顺供销办发〔2021〕48号),并抓好工作落实,有计划地推进各项任务。三是坚决落实市社决策部署。制定《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2021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顺供销办发〔2021〕16号)(下称“实施方案”),明确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预期效果和责任分工。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分解下属企业工作任务,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的综合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取得实效。五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顺义区供销社投资管理规定》(顺供销办发〔2021〕7号)(下称“规定”),明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主体单位前期调研论证、部室审核、党委决策及违规责任追究等具体工作要求。六是强化制度执行。按照规定要求,张喜庄化肥站地块改造项目、新风地块改造项目、隆华五层改造项目在投资前期均进行深入调研,加强可行性研究中的成本管控,促进投资项目科学决策,避免盲目投资。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推动国企改革发展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按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要求,组织全系统对“三去一降一补”相关方针政策进行学习。通过经营工作会、个别座谈等形式,引导下属企业明确主责主业发展思路。二是提升经营水平。按照《顺义区供销社2021-2025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顺供销办发〔2021〕48号)要求,确定全系统经营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举措,推进板块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中层干部交流力度。优化下属企业班子领导力量,科学设定干部队伍年龄段比例,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截至目前,共调整中层干部11人,其中下属企业班子成员3人。四是理清资产层级。完成全系统资产权属关系和出资人关系梳理工作,并形成工作台帐。下一步,积极与市社、区国资委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调拨划转、委托经营、股权转让等多种方式,逐步理清供销社各下属企业层级关系和资产权属关系。五是加强调查研究。梳理各下属企业亏损情况及原因,制定《顺义区供销社扭亏转盈工作方案》及计划,明确采取以盘活闲置资产、收回长租地块、抓租金拖欠催缴工作、严控费用支出、剔除非主营业务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方法促进企业扭亏转盈,提升扭亏转盈工作效率。此项问题正在推进中。
(三)关于党委履行全面领导的政治意识不强,核心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汲取案件教训力度。党委召开专题会对案件教训进行研究,各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深刻剖析案件成因,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强化党委政治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案件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梳理问题10项并制定整改措施13项。三是纠正错误思维。组织各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对上级相关处分决定进行传达学习、警示教育,党员逐一表态发言,统一思想认识,纠正个别党员错误思维。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核心领导作用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围绕《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二是落实区委制度措施。围绕区委“2+8+N”制度措施,党委开展集中学习,开拓思想,创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重塑供销社政治生态。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岗位和职能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工作权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传导压力,对重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及时进行通报。四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举办“心向供销社,奋斗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选派一线职工参加区国资委系统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组织开展登山、熔炼团队、铸力前行拓展等活动,提升企业凝聚力和发展活力。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破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请示报告。结合现阶段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关于改革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若干问题的情况报告》,经2021年12月3日第68次党委会审议通过,已再次上报区国资委。二是重新梳理产权台账。2022年6月底前,对现有无产权手续地块情况进行分类(有相关征地手续、征地手续不全、无属地相关手续),与区规自分局进行沟通,按现行政策对符合条件地块办理产权手续,对手续不完善地块制定解决方案,并形成地块整体情况报告上报区国资委。三是加快长租地块收回工作。按照计划已完成4处资产收回的阶段性工作,并形成阶段性专项工作报告。同时,结合资产实际情况,通过诉讼途径解除了南法信地块2家长租商户的租赁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加大收回力度,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20个地块收回工作。此项问题正在推进中。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党委会专题研究范围,统筹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委班子成员措施。2021年,共召开党委会3次,对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及阶段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召开专题会议1次,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问题整改力度和工作调度力度,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及时跟进整改进度,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机关部室、下属企业坚决进行问责处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2018年巡察反馈的12项问题,现已整改完成10项,剩余2项中长期整改问题均制定了整改计划。2021年供销社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问题32项,现已整改完成31项,剩余1项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监督执纪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加大党员干部的选拔和培养,调整纪检室非党员工作人员2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配齐配足纪检部门办案人员力量。二是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协作机制,拓宽线索移送渠道,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三是完善台账制工作机制。建立工程项目月度台账,将在建工程项目和即将开工的工程项目(包括维修工程)列入监督执纪范围,并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聘任制干部管理台账,梳理全系统聘任制干部基本情况,并列入监督对象。四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2021年9月至10月,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下属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节前“四风”检查2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关于重点领域管理漏洞多,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的问题
1.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漏洞较多的整改情况。一是对隆华购物中心2019年12月未比选或招标签订保洁合同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出存在缺少购买服务相关制度这一监管漏洞。对供销益家14家便利店公开招标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出存在监管制度不健全,缺少对自营经营权转让流程监督相关制度这一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区供销社立即完善相关制度,制定《顺义区供销社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顺供销办发〔2021〕50号),明确自营经营权转让、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主体和承接主体、审批程序、采购流程、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细化管理流程,堵塞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漏洞。二是针对购买废钢粉碎设备涉嫌虚假招投标问题,区供销社党委及时成立工作专班,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组织个别谈话、深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设备招标等相关事宜进行全面核查,对工作责任和处理意见进行了认定,并于2021年7月5日形成《中共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再生资源板块采购废钢破碎设备有关情况调查及处理意见的报告》上报至顺义区国资委。针对这一问题,区供销社修订《顺义区供销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顺供销办发〔2021〕43号),重点对公开招标、综合比选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对主体单位监管责任进行明确,对系统内需要聘请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的项目,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合同条款审定、现场开标等环节,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修订《顺义区供销社合同管理规定》(顺供销办发〔2020〕1号),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等内容,规范了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此外,加强日常检查,对系统内未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采用综合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8个工程项目,从审批单、会议纪要、组织开展综合比选工作、签订合同等各环节进行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提升全系统综合比选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10月28日,结合现行工作要求和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6号令)、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落实区领导对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告批示精神的通知》以及《顺义区供销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顺供销办发〔2021〕43号)等重点文件进行培训和解读,增强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升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针对违反合同约定向北京枫尚宝贵服装店支付46万元补偿款问题,区供销社立即梳理问题情况,调阅北石槽供销社与北京枫尚宝贵服装店关于木林食品厂租赁合同相关内容,询问当事人事由及经过,多次与北京枫尚宝贵服装店(尚宝桂)进行沟通协商未果,正准备相关材料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补偿款,预计2022年底前按法院裁决结果执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北石槽供销社所属主体单位北京嘉盛鸿商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组织全系统对现存合同开展全面自查,共自查合同1549份,未排查出同类问题。加强合同管理培训力度,2021年8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合同管理工作专题会,对存在的合同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任务分解,指导各下属企业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8月27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及管理的培训会,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此项问题正在推进中。
2.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顺义区供销社食堂财务管理办法》(顺供销办发〔2021〕35号),统一全系统食堂核算方法,明确食堂核算入账科目,要求收取职工餐费及时存入银行,加大食堂核算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现金管理漏洞及坐收坐支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格食堂采购入账手续,采购发票及明细单由食堂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和主管食堂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确保核算真实、准确、账实相符。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顺义区供销社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定》(顺供销办发〔2019〕13号)《顺义区供销社费用报销管理制度》(顺供销办发〔2019〕38号),明确财务核算入账附件手续,禁止白条入账行为,定期抽查财务费用报销及大额资金支出手续。严格落实《顺义区供销社工程款支付联审联签工作流程》(顺供销办发〔2020〕20号),财务部门通过资金结算中心对审批流程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四是防范财务风险。对于特殊业务,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明确非增值项目收据入账的合规性,避免企业财务涉税风险。五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2021年8月至10月,共召开专题会3次、培训会1次,对财务相关制度要求、工作标准进行重点解读、强调,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降低资金支付风险。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审计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会专题听取阶段性收支专项审计、离任审计报告3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顺义区供销社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办法》(顺供销办发〔2021〕40号),明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内容,充分发挥审计结果运用,形成审计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三是加快问题整改。对巡察“回头看”提出的8个未整改问题,现已整改完成2个(裕喜发与盐业借款17万元已还、裕喜发印花税已缴纳),其他6个均制定整改计划,预计2022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此项问题正在推进中。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边缘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宏利钢管厂党支部对支部“三会一课”等内容进行自查自改,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党务工作制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每月对宏利钢管厂党支部党务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规范支部党建工作。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2.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内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加大对发展党员相关制度、流程的学习培训力度,对上次巡察以来发展的所有党员档案进行梳理,确保党员发展流程依规合理。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3.聘任干部工作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原法务总监张慧云的引进及管理问题,区社党委及时发现并止损,在2020年5月后对其进行月度、年度考核,在发现其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时,于2020年10月按制度提前与其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退休手续。二是规范人才引进工作。明确引进高管类人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运用市场化机制公开选拔,确定选聘职位和方案,经国资委审批后发布公告,依次进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聘用人选。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北京市顺义区供销合作联合社聘任制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顺供销办发〔2021〕25号),规范现有聘任制中层干部管理,妥善解决13名中层干部聘任问题,其中解聘1人,调离重要岗位1人,其余11人按3年聘期进行管理。四是完善干部人事材料。梳理28名中层干部档案需要的干部人事文件,形成规范性材料并按类别进行归档。加强组工干部的学习培训,2021年10至11月,系统内开展各类人事档案学习3次,前往区委组织部学习3次。此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发挥巡察作用,增强党委履职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区供销社党委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将整改工作与区供销社未来发展有机结合,解决了一批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方向,提升了管理水平,增强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提高了党委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意见落地生根
区供销社党委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转化,并形成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区供销社党委将组织本系统的“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落地生根。对长期推进的问题,区供销社党委将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紧盯不放,以“钉钉子”的精神,按照整改计划,细化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三)推动成果转化,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区供销社党委将以此次巡察“回头看”工作为契机,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树牢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扎实推进2021-2025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真正把巡察“回头看”工作的成效体现到供销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423232转6683;邮政信箱:北京市顺义区石门街6号供销大厦党建办公室;电子邮箱:gxsdjb668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