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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0-06-2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9日至9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北京市顺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政治自觉

巡察意见反馈后,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在此基础上,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下发党支部,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着力把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有关党组会1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1次,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确保真抓实改。

(二)加强组织实施,推进工作落实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了《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到点、任务到人。

(三)全程跟进督导,力求取得实效

集中整改期间,领导小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责任领导汇报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实行销账机制,解决一个、销账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的问题

1.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缺乏主动作为和大局观念,工作思路不宽、方法不多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三定方案”的职责内容,深入分析目前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办公用房调配、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思路不宽、方法不多的问题,积极与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加强对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与服务整体思路的研究。二是制定了《顺义区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才租赁型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启动人才租赁型住房需求申请工作。向全区112家单位转发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相关政策性文件,指导各单位加强对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自巡察整改以来,为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医保局等21家单位调配补充办公用房。三是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工作业务交流会等方式,选取有代表性的车改单位进行交流研讨,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市区保留公务用车相关政策,制定了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顺义区保留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推行“一必报、二必查、三统一、四必有”的公车管理模式,并将此方案印发给全区参改的112家单位。

2.党组核心作用发挥打折扣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由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审议重大事项的问题,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修订《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区机关事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会议制度》《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规范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的程序,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42次。二是完善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修订《区机关事务中心内部财务管理规定》,从财务收支、预决算、支票、票据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财政往来资金管理。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敷衍应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党组书记每季度听取1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汇报。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区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巡察整改期间,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领域调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内容,党组对清单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巡察反馈清单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区机关事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制度》,明确在节假日前及重大合同签订、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加大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的力度。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心谈话47次。四是对《区机关事务中心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将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单、登记表等公车管理材料整理归档,加大公车使用管理力度。

2.执行财经纪律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经制度,修订《区机关事务中心内部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资金支出程序。二是加大对原材料款项发票和原始单据的审核力度,对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把关,确保发票单价、金额、数量和原始单据逐一对应。三是加大费用支出管理力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制定《区机关事务中心合同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签订合同的资金数额,规范费用支出流程;针对向服务单位多支付工资的问题,目前已将资金追回并上缴国库。四是严格执行《顺义区区级预算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现金使用范围和库存数额,除慰问金和抚恤金之外,不再使用现金支付任何款项。

3.签订合同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审核备案工作意见的通知》,对原有的合同工作制度、办法等进行梳理完善,形成《区机关事务中心合同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起草、审核、签订、备案、存档、执行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合同法》专题讲座、参加顺义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等,提高干部职工对合同工作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发展党员走过场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机关事务中心党建工作要点》,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细化到人和具体的时间节点。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二是加强支部建设,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党支部委员会5次、党小组会5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2次,讲党课3次。三是加强党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发展工作手册》等资料,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干部选拔任用环节搞变通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顺义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顺义区科级干部职位轮岗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主动加强与区级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掌握选任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二是制定《区机关事务中心科级干部选拔工作流程》,规范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动议到任前廉政谈话的各个环节做了明确要求。三是制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建立干部档案借阅登记台账,做到干部档案规范管理。

3.材料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项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坚决彻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部分论述》和《顺义区关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查找产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深层次原因,提高对“四风”问题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专项通报,教育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检视自身,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制定《区机关事务中心关于纠正“四风”抓好作风建设的十条要求》,明确文件起草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做到切实提高文稿质量,严禁抄袭、应付、不实等问题再次发生。

三、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二)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选拔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进行梳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执行力。对于需要进一步健全的制度,要深入研究并加以完善,做到制度内容更加完备、功能更加健全、衔接更加到位。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

(三)提升整改成效,推进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机关事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扎实开展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调配、人才租赁型住房配租、资产管理等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铁有痕的工作干劲,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创建“资源节约型、干事创业型、清正廉洁型”机关,助推机关事务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0416932;邮政信箱: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电子邮箱:31571792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