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0-06-2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高丽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高丽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首都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正视薄弱环节,逐条逐项梳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坚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各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反馈意见,分别组织分管科室成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明确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镇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将反馈意见印发至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跟进督促各部门整改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清单
结合反馈意见,镇党委研究制定《中共高丽营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对高丽营镇党委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情况的整改实施方案》,从明确整改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期限等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出了安排。以问题为导向,将巡察反馈的7方面20个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整改
镇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动态掌握整改进度和成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对各项整改任务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各相关科室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在对问题逐一整改到位的基础上,针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以更加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精准有效的制度措施、更加严格严密的责任落实,严防老问题再现、新问题发生,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学习中央、市委关于规自领域指示精神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首都规划建设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顺义区分区规划全文正式发布后,在“人文高丽营”微信公众号以图文形式对分区规划内容进行报道,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规划建设相关内容提供借鉴。二是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首都战略定位等应知应会的重点内容列入专题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引导领导干部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自觉用理论指导实践。三是实地参观增强感性认识,2019年11月28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前往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展厅参观学习,实地了解新时代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新成果,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促进镇域规划建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关于规划引领意识欠缺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城乡建设的意识,对现有镇域规划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顺义分区规划,加快编制完善高丽镇新城组团的街区层面控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坚持规划建设“一张图”,确保镇域规划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二是将城镇规划工作纳入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全镇的重要规划、重要项目的选址和规划建设方案及资金使用等均需经过周密细致的前期调研,并提交党委会审议,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确保城镇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等规划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监管不力的问题
1.对村集体土地流转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级经济合同管理,2019年12月研究修定《高丽营镇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了集体土地(资产)发包(出租)的审批流程、实施流程和合同签订及合同用章等方面,健全合同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村级审批权限管理,2019年12月研究修定了《村级印章使用管理办法》,重点规范村委会印章、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的使用范围、审批权限和管理登记等,重申了签订经济合同严禁使用村经济合作社以外印章的规定,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了印章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村级涉地合同清理,并把涉地合同作为村级年度审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针对河津营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集体利益,已通过法院判决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切实降低集体经济损失;针对夏县营村集体土地流转问题,村委会已与当事人解除合同。
2.对落实镇域宅基地管理办法不坚决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宅基地新建、翻建房屋“村级审批、镇级备案”制度,对辖区村民自建房屋情况进行排查统计,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明、情况清。二是加强对宅基地翻建过程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村民建房施工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允许施工;对无手续或手续不全、私自加盖、违规多建等行为,严格制止并拆除。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始终对违规建设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村民自建房挤街占道现象。
3.对集体建设用地管控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管控集体建设用地,贯彻落实新修定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法规政策,强化镇、村两级日常巡查,重点加强对违法建设易发地区、违法建设已拆除地块的巡控力度与频次,防止新建、反弹等现象。自2019年10月至12月共计发现新增在施违法建设3宗,目前均已自行拆除完毕。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的约束作用,对违反规定、不按照程序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针对七村耕工厂项目问题,因该宗地当事人已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涉及合同违约,镇党委研究决定通过司法途径协助七村村委会与当事人解除土地承租合同,目前,已在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等待开庭审判。下一步,高丽营镇将按照法院判决及司法程序,依法依规处理该宗违法建设。三是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公众账号、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土地资源保护意识。
(四)关于治违控违不够彻底的问题
1.对历史存量违建整治存在畏难情绪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无违建底图和镇域内所有建筑初步摸排,按照有手续类建筑、手续待核查类建筑进行分类统计,梳理存量违法建设底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目前已完成50%。二是结合摸排情况,以养殖小区为突破口,优先拆除一批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环保问题的违法建设,目前已拆除于庄村原有养殖小区约80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三是加强业务人员的素质建设,对执法人员组织专门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制止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组织召开村级违法建设拆除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各村完善违法建设前期手续,做好实地核查等违建查处前期工作,督促引导各村正确认识当前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做好存量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2.对处置违法占地项目不合规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尤其是占用耕地和永久性基本农田的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部门;每周召开镇综合巡控工作例会,明确违法占地处置重点难点部位,多部门联合组成执法组,对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二是扩大违法占地行为查处途径,通过国土卫片、街景查违、日常巡查及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开展违法占地查处工作,梳理分析违法用地图斑情况,为违法建设拆除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对已完成整改地块的监管力度,采取加大巡查频率、蹲点看护等方式,定期开展检查,严格事后管控,防止违法行为反复发生,有效解决查而未停、拆后复建的现象,截至目前,已累计巡查200余次。四是加强对各村公共公益项目的监管,针对镇内“五小工程”、公共公益等基础设施项目,要求各村(社区)在建设前做好土地性质调研工作,依法依规完善建设相关手续,对镇域内公共公益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镇级台账,加强建设、使用监管,确保农村各项基础设施真正发挥为民服务的公益性用途。
3.对农业大棚专项整治不彻底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未达到复耕复种要求的承包户进行约谈,要求其限期复耕复种。二是对自身无力种植的承包户鼓励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或入股的方式流转,或按照法定程序指导其交回承包地,由村委会依法重新发包。三是对拒不执行复耕复种要求的承包户,该农业设施及耕地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各项政策补贴,五年内不安排政策支持;连续撂荒两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国有土地上的违建别墅监管有疏漏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无违建底图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土地的巡查力度,重点围绕居民小区、别墅区、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开展巡查,对发现的新增在施违法建设,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二是对从事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从源头控制违法建设的滋生与蔓延。三是针对已查封的七村花水湾温泉度假村别墅项目,积极与法院对接处理进展,待法院解封后,依法依规查处。
(五)关于镇纪委落实规自领域监督责任有盲点的问题
1.对监督职责定位不清的整改情况。针对规划建设、拆违控违、专项整治活动等,镇纪委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职能、工作重点,厘清工作要求,梳理廉政风险点,聚焦监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执纪监督。对重点工作全程参与,对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及早发现,及时提醒,确保关键岗位、关键人员依法履职;对各项重点工作涉及的相关台账,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底数清、数字准和情况明;与重点项目主要责任人签订专项履职责任书,将廉洁教育及履职责任书签订主体延伸到项目管理。
2.对监督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纪监督问责的力度,将自然资源领域中的腐败问题、履职不到位问题、作风问题、专项资金的使用等作为监督重点,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紧盯项目落地、资金使用、干部履责,将“常态化”监督检查与“重点深入”监督检查有效结合,对未履行相关工作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六)关于例行督察违法用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分类整改,结合例行督察违法用地中发现的问题,分为持续整改类和限期整改类,建立工作台账,逐步消除。对其中涉及国家和市级重点工程、“一户一宅”、民生公益性、小型设施农业项目等违法占地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提供举证材料,做好销账工作;对涉及历年督查未整改到位的一般违法项目,将其列入2020年拆违台账,并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违法建设整改推进会,明确拆除任务,督促各村委会迅速查处,截至目前,已拆除历年督查违法用地项目11宗,未拆除到位项目,已及时约谈当事人,引导其主动拆除,目前,已约谈50余人次。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治力度,坚持“强拆一宗,带动一片”的工作原则,2019年11月1日对1宗拒不配合整改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进而引导2016年土地专项督察发现的1宗河津营村土地荒芜项目的当事人主动联系镇级协助拆除,目前该宗占地面积24.17亩的违法占地项目已恢复耕种条件。针对另一宗土地荒芜项目将继续加强教育,引导其主动拆除。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约束作用,针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建设问题,严格落实事与人双处理机制,对违法建设依法依规拆除,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线索移交。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镇党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压紧压实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主体责任,加强对自然资源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及新版顺义分区规划,围绕“城市功能组团”定位,不断优化城镇建设。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决策部署。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对事关自然资源的重大问题经常性研究部署推动。压实领导责任,以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顺义分区规划为遵循,一张蓝图绘到底,履行好城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驰而不息讲政治、驰而不息硬作风、驰而不息强执行,切实增强自然资源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积极贡献。
(二)坚决落实好规划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检视问题,标本兼治,把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沉疴旧疾真正改到位,确保首都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落实落细。对于已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尚未整改完成的任务,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持续用力,不松劲、不减压,直至整改完成;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此次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专项巡察为契机,充分发挥镇党委在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中的引领作用,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机制,着力解决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着力补齐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漏洞盲区。积极主动与区规自分局沟通,及时对接新的顺义分区规划,立足自身根本,结合“一区、两河、五圈层、多点位”的空间布局,及时编制完善高丽镇新城组团的街区层面控规和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455764;邮政信箱: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101300);电子邮箱:gaolyZF@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