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巡视巡察 > 巡视巡察反馈
区委第五巡察组向仁和地区党委及下辖28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3-12-15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11月20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仁和地区党委及下辖28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办副主任高海斌传达了龚宗元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第五巡察组组长王继革代表巡察组先后向仁和地区党委书记胡小兵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瑞英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胡小兵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6月28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仁和地区党委及下辖2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继续将坚决肃清系列腐败案件恶劣影响、贯彻落实区委“2+8+N”措施体系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以及影响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王继革在反馈时指出,仁和地区党委凝心聚力、稳中求进,推动市区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属地财税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常年位于全区各镇前列。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盘活资源再利用力度欠缺,精准服务企业不到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视不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乏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不扎实,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缓慢,村居治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廉洁风险,对镇属集体企业监管不够,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有欠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区监委处理。

王继革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要求,提升村居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加大农村“三资”管理力度,严格防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三要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组要求仁和地区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应,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性;要举一反三、整体推进、全面整改,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点,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确保系统性和有效性。胡小兵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抓好区委书记专题会议重点点出的问题;牵头负责中长期整改任务,按照“一事一方案”要求,明确路径措施、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张瑞英在讲话中要求,仁和地区党委要认真领会落实龚宗元书记讲话精神,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抓好整改。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理解抓好巡察整改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全盘接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以坚定决心和务实举措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三是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对多点发生的问题深入研究,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改出好作风、好班子、好队伍,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胡小兵表示,巡察反馈的问题鞭辟入里、严肃中肯,提出的意见建议精准深刻,指导性强,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落地见效。三是统筹推进、多措并举,将巡察结果运用提升到长效机制建设中,以整改成效全力推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区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