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张镇党委及下辖31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区委巡察办 | 时间:2023-12-15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11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张镇党委及下辖31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徐红伟传达了龚宗元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区委巡察组组长陈志勇代表巡察组先后向张镇党委书记李浩及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李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按照区委部署,2023年7月4日至9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张镇党委及下辖3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继续将坚决肃清系列腐败案件恶劣影响、贯彻落实区委“2+8+N”措施体系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以及影响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陈志勇在反馈时指出,张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组织建设、内控管理,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有差距,镇、村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压的不实。集中发展镇域特色产业力度不够,推动重点项目转型升级不力,借助灶王文化节优势带动镇域产业发展效果不明显。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指导村级制度建设不到位。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对村级“账款双托管”监管缺位。对集体企业监管不严格,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建设缺失。安全检查覆盖面不全。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不健全。
陈志勇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要深化“两个责任”,扛实管党治党责任担当。三要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四要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组要求张镇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本级改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与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应,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及时性;要举一反三、整体推进、全面整改,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点,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确保系统性和有效性。李浩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牵头负责中长期整改任务,按照“一事一方案”要求,明确路径措施、工作标准、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李浩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思想自觉,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推进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完善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三是牢记使命担当,推动工作全面提升,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主动找差距、补短板,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动张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委巡察办、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出席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