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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为实现顺义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顺义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区纪委 | 时间:2012-02-10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刘淇书记在市纪委十届第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八次全会和区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主要任务。市纪委和区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一会儿,张才雄同志和张延昆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坚决有力。重点加强对全区171项重点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加强为民办实事工程、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农村转非安置等工作的督察,推动了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完成了重点村整建制建设项目和拆违“打非”工作的立项监察,推进了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换届纪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换届工作的风清气正。

——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大力开展革命传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举办反腐倡廉“大讲堂”、参观预防职务犯罪展、组织金超杰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受教育面达2万多人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举行廉政文化书法美术优秀作品展,编写《廉政准则学习宣传手册》,推出了一些廉政文化先进典型,北京电视台进行了专题报道。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396名新提拔和新调整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认真开展廉政审查工作,对区管干部、区人大代表、先进个人等共695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查。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各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区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延伸。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优化权力结构,加强制度建设,“一把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化。《精心打造“一把手”廉政风险防控工程》专题片,在“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播放,得到了贺国强等中央领导的肯定。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设立廉政账户和实行收受物品上交的规定》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融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出让、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制度,形成了抓源治本的长效机制。

——惩治腐败案件力度继续加大。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83件次,初核线索15件,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其中开除党籍1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开除4人,行政撤职 1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4人。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发挥案件治本功能,注重案例剖析,健全制度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得到有力促进。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工程建设、评比达标、庆典论坛、“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政风行风热线共受理1480件,办结率97%。行政投诉工作坚持直查快办、纠偏提效,共受理办结行政投诉107件。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政府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完善委办局“服务窗口”、镇(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室三级网络建设,共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51万件。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促进村级干部廉洁履职。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和模式,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各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出台《顺义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两委”决策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领导人员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司法、警务公开等有机结合,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得到了切实保障。

一年来,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还需增强,违纪违法的行为仍时有发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还要不断探索研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现区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区委、区政府各方面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区四次党代会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

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区四次党代会、人代会提出的要求,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优化产业结构、临空经济区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为民办实事工程、节能减排、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性住房等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监督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监督工作方法,强化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形象。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工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制定出台《村级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和问责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加大对“两委”班子决策和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纪律监督工作,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监督效果。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宣传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促使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作用,依托革命传统教育、纪律教育等基地,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防控廉政风险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践行“北京精神”,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专题月活动,拓展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禁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禁止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禁止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行为。

四、坚持改革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积极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管理、投融资、司法等领域的制度改革。推动政府债务管理、重大合同审核备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管理、财政资金管理。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体制和竞争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继续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培养典型,总结经验,示范推广。深化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政府部门履行职能各个环节。加大司法、厂务、村(居)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扎实开展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公民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要巩固提高;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要抓紧推进;对进展缓慢、难度较大的工作,要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谋划好下一个5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深入落实《北京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强化对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工作效能等方面的监察,着力解决个别地区、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行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工作,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保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继续开展政务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积极做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管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增强政府工作效能。

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围绕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抓好试点先行、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深化对局处两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农村、国有企业、城市社区等基层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积极推进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加大电子监察力度,提高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水平。建立完善廉政风险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年度运行管理,不断增强实际成效。

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宽和畅通举报渠道。完善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排查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案件审核处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治理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规模。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处理违规车辆,规范执法执勤和国有企业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开展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好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可能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条例,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重点商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做好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继续巩固规范教育收费成果,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落实情况、捐资助学款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实施办法》,扩大评议范围,深化评议内容,评作风,问责任,促整改。加快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发挥镇(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职能,切实加强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

七、注重自身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创新型”纪检监察组织活动成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继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

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力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金超杰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同时,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推动顺义科学发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