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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时间:2024-09-2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政治巡视定位、确立巡视工作方针,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职责使命,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定准了坐标、指明了方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从体例到结构、从机制到方式、从程序到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的修订,体现了鲜明的自我革命精神,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湖北省委和省委巡视机构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新精神,改进理念思路,完善方法路径,切实把相关要求转化为推动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

扛牢巡视工作政治责任。《条例》明确了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党组织分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强调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细化了党组织具体职责,为党组织落实巡视工作政治责任划出履职清单。湖北省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旗帜鲜明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巡视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自觉将巡视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纳入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省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年度巡视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定期听取巡视和巡视整改情况汇报,谋划部署巡视工作的重大事项,督促其他班子成员结合职责分工,指导推动分管领域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动员部署会,抓好巡视任务推进,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化了政治巡视的概念,明确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和职责使命。湖北省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始终紧盯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为根本指向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治巡视的定位任何时候都不偏离。今年以来,聚焦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进行工作部署,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对承担重要职能任务的15家省直单位及市县对应的1356个单位开展先行区建设专项巡视巡察,有效督促省直单位自觉主动抓好落实;聚焦金融“国之大者”,在中央巡视中管金融单位的同时,部署对4家省管金融单位同步开展常规巡视,上下一体深入揭示金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新部署,对11家省属文化企业(单位)开展常规巡视,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影响制约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坚强保障。

健全贯通联动监督体系。《条例》纵向上对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作出规定,横向上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支持巡视工作的责任,并在全过程、各环节将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要求具体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贯通联动监督体系。湖北省委深入学习《条例》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切实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坚持以巡视带巡察,出台并落实市州巡察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常态化开展对村巡察工作试点,加强制度传导、调研指导和专项检查,推动116个市县和45家省直单位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指导全省各市县完成对1421个地方和单位、575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以巡视巡察为纽带贯通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加强与组织、审计、财会、统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人员选派、情况通报、政策咨询、问题研判、措施配合、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机制,不断推进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做深巡视“后半篇文章”。《条例》以责任为主线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巡视整改各方责任,释放了党中央把巡视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的强烈信号。湖北省委深入学习《条例》精神,以健全巡视“双反馈、双整改、双报告”机制为抓手,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全过程推动整改落实,彰显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根据巡视县市区、省直单位和金融单位的板块特点,坚持巡视意见向被巡视党组织和其上级党组织、主管监管部门、分管省领导“双反馈”。省委书记亲自向省政府党组反馈先行区专项巡视情况,对各市州指导督促加强县市区巡视整改作出批示,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省直单位巡视整改情况和分管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强化压力传导,增强整改合力。坚持问题导向,要求被巡视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主管监管部门、分管省领导“双整改”,推动表现在下级、根子在上级的问题自上而下改,跨地区跨部门的问题协同联动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条线一体改,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十二届省委前六轮巡视通报25个专题报告,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坚持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组织、主管监管部门、分管省领导“双报告”,强化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落实,集中会商整改方案,全面监督整改情况,严肃查处通报整改不力和虚假整改典型问题,推动真改实改、彻底整改。(湖北省委巡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