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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关键环节规范线索管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时间:2022-01-26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对问题线索进行规范管理与精准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管控工作风险、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严格遵守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和要求作出的有关规定,紧盯问题线索监管重点环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聚焦制度建设,做到问题线索监管规范有序。为了从制度层面解决多头管理、流转不畅、逾期处置等问题,隆阳区纪委监委出台《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纪委监察室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调查重要事项审批工作指引(试行)》《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和检举控告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机制》等制度,围绕线索接收、筛选确定、分办转办、研提意见、规范处置等环节,全过程进行细化规范,形成案管部门初步筛查、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定期抽查、专项报告,承办部门台账登记、集体研究、及时处置、移送报备、结果反馈的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办理流程。同时,从线索移送时限、对接部门、材料要求、办理反馈等方面,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常态化机制,加强与审计、公安、税务、司法、检察等机关部门的协作沟通,着力拓展接收渠道、挖掘线索来源、凝聚反腐合力。2021年,全区处置来自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共122件,占处置问题线索的33.24%,同比增长71.83%。

聚焦集散分类,提升问题线索监督精准度。2021年初,隆阳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发现,在问题线索较多的情况下,部分承办部门出现处置拖延的问题。为此,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问题线索的来源渠道、违纪行为、涉及领域、专项工作、对象级别、办理阶段等进行划分,要求承办部门建立好线索办理清单,坚持一月一销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起底,确保对线索集中管理、分类摘要、动态更新,督促承办部门按时进行处置,对处置拖延的及时发函提醒。2021年,共发出催办督办单15个。为提高问题线索科学分办的效率,区纪委监委提前对线索进行筛选研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商请相关审查调查室提前介入协同筛选,综合考虑反映内容、办理程序复杂程度、问题线索未办结数等,整体把握问题线索具体承办部门工作情况,减少了无效分办以及流转较慢的问题。

聚焦深度整合,推动问题线索监管深化拓展。隆阳区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各类线索数据的深度整合作用,为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参考。区纪委监委召开重点问题线索排查会,针对扶贫领域线索、环保督查移交、巡视巡察交办件等,聚焦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重点线索集中攻克,2021年启动初核后立案166件,占全年问题线索总数的83%。同时,区纪委监委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围绕哪些领域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哪种违纪行为高发、处置方式是否精准、办理是否拖延积压的“焦点”“难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对具体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对共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充分发挥分析研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