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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碰硬 严查涉黑腐败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时间:2018-08-21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7月16日至30日,该市组建40个检查指导组,对全市各区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了为期15天的“点对点”检查。目前,该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中,已梳理检查问题1037个。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随后,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推动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深挖细查。

陕西省以问题线索为抓手,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在查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之余,同步排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已办结的,加强分析研判,努力挖出一批“案中案”和“案外案”。今年1至7月,该省查处涉黑涉恶问题262件,处理457人,党纪政务处分321人,组织处理62人,移送司法机关104人。

同样从起底问题线索入手,贵州省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乡村一线走访,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或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875件,已查处181人。

除了自主发现问题线索,各地区还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今年6月,湖北省天门市委组织4个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等问题。福建省厦门市创新开展机动式巡察,采取提级巡察的办法,将巡察触角延伸到基层,剑指涉黑涉恶腐败公职人员和推动工作不力的组织和工作人员。今年以来,该市通过两轮巡察,共发现区、镇、村(居)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5件,党纪政务立案6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

海南省纪委监委在实行台账管理的同时,建立月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挂牌督办、交叉督查等方式,压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涉黑涉恶领域重大问题线索,直接由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还积极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律执行到位。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问题线索“双向推送”与执纪“两面问责”,与自治区公安厅扫黑除恶办公室形成线索移送、分类处理、会商研判等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确保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移送。

为推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甘肃用上了问责这一利器。前不久,嘉峪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任良玉等3名干部因对推进嘉峪关市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敏锐性不强、担当作为不够,致使市区个别区域依然存在出租车垄断经营、欺行霸市等非法运营乱象,被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该省用严肃问责推动专项斗争开展,严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黑恶势力政治警觉性不高,对其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