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谋房 权财两空——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祖萼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时间:2019-02-14
从看守所到法院近30分钟的车程里,徐祖萼一路目不转睛地盯着车窗外。
川流不息的车辆、熙熙攘攘的人群从他眼前一一掠过。此时此刻,这些对很多人来说稀松平常的风景,在年过六旬的徐祖萼眼中,成为一种稍纵即逝的“奢侈”。
1月22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祖萼受贿案。对徐祖萼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徐祖萼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02年至2015年,徐祖萼利用担任杭州市上城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拆迁、置换、房产开发、房屋产权办理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通过低价购房等方式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
徐祖萼称自己做梦也没有想到,即将谢幕的政治生涯会因为低价购房而结束,赔上了自由的代价。这对他而言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对其他人来说同样是一次深刻的警醒:和徐祖萼一样,很多干部倒下去都是因为违规房产交易引发的职务犯罪。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就是因为把权力用错了地方”——
当项目经理告诉他优惠购房的决定已经批下来的时候,其实他心里很明白,这个折扣很大,一般人根本拿不到,房产公司看中的正是他手中的权力
从失去自由的那一刻起,直到站在被告席上,徐祖萼仍在一遍遍回忆和分析自己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如果从购买杭州市上城区春江花月小区的一处房产算起,徐祖萼先后低价购买了地处杭州的秀水山庄、凤凰北苑、九龙山庄、四条巷等多处房产,享受到的价格优惠从68.5万元到313.5万元不等,时间跨度从2005年到2010年左右,前后也就五六年时间。
在此期间,他对权力的认识慢慢发生了变化。
“当时觉得自己的年龄大了,算算年纪,再往上晋升的可能性不大。于是心里有了失衡的感觉,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态蠢蠢欲动。”徐祖萼说道。
不过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情,他不敢做。徐祖萼试图寻找一种“相对安全”的方式,利用手中的权力贪点便宜,即使被人发现,也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辩驳或补救。
低价购房的机会,适时出现在了他面前。
徐祖萼回忆,在购买春江花月小区房产时,当项目经理告诉他优惠购房的决定已经批下来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很明白,这个折扣很大,一般人根本拿不到,房产公司看中的正是他手中的权力。
“也许现在没什么要你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但他们在上城区还有项目,说不定哪天就要找你要‘回报’。”徐祖萼称,自己后来购买秀水山庄的房产时,也感受到了房产商这份呼之欲出的“心意”,但最终,贪小便宜的心理战胜了对违纪违法的担忧。
购买四条巷房产时,徐祖萼同样对自己进行了一番“说服”。2008年,在他第一次起意要买房时,还担任着上城区主要领导的职务,和开发商在工作上有避不开的交集,怕被人说闲话。而到了2010年,心态就大不一样了。因为快要离开上城区去杭州市人大工作,徐祖萼觉得今后自己在工作上和开发商也不会再有太多联系了,再不买今后不一定有机会,于是也就“下决心”买了。
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心态之下,徐祖萼短短数年间就享受“优惠”购买了多套房产,其中三处就在上城区,另两处虽然都在富阳区,但开发商或开发商的主管部门和其工作都有交集,其中的利益关系昭然若揭。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就是因为组织观念淡薄”——
他自我安慰,名下的房产之所以被组织关注,是因为房子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不过其他低价房都不是以他的名义购买,组织上不一定查得到
徐祖萼一直自诩为一个很谨慎的人。观其心路历程,在其频繁低价购房的五六年间,心理活动也确实“丰富”。
“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违纪的,也感觉到了问题很严重,但一直心存侥幸。”徐祖萼坦言,一方面他怕被组织发现,另一方面家人也曾多次提醒。
不过,他的处理方式却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认为既然自己是领导干部太显眼,那就用亲戚的名义购买。
2013年,组织上曾找过徐祖萼谈话,明确指出其低价购买春江花月小区房产的事情。但徐祖萼并没有如实向组织汇报,也没有按规定程序处理,而是自以为是,找人算了个差价私自“补了点钱了事”,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还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自己已经出售涉事房产。
彼时的徐祖萼,完全迷失在了自欺欺人的“低价购房”迷局中,再也听不进旁人的忠告。他自我安慰,名下春江花月小区的房产之所以被组织关注,是因为房子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不过其他低价房都不是以他的名义购买,组织上不一定查得到。
就这样,徐祖萼错过了接受组织帮助和挽救的机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价值观出了问题,廉政防线自然一溃千里。
同样的心态不仅仅出现在低价购房上。2010年10月,在亲友的牵线下,徐祖萼再次以妻子名义购买了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股份5万股,每股价格3.6元,共计18万元。后来公司上市,徐祖萼在2018年5月将持有股份出售,总共获利482万元。
然而就是这样一桩大事,徐祖萼仍然选择了向组织隐瞒。自2011年以来,徐祖萼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一直没有如实填写自己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情况。2016年,徐祖萼将杭州延龄苑小区一处房产出售后,也没有如实申报。
作为一名有着近40年党龄的老党员,徐祖萼的组织观念竟然淡薄到了如此程度。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就是因为模糊了自己的角色”——
他在低价购买秀水山庄、九龙山庄小区房产时,已经把房产商们当作了朋友,忘记了他们商人的身份
事实上,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就是受贿是众人皆知的常识,但徐祖萼一直心存侥幸,屡次拿房产商给出的各种所谓的“理由”为自己找借口。
“什么尾盘了、什么整幢楼都是一个价了、什么公司领导批过了等等,这些都是房产商为自己买房子而找出的‘台阶’。”直到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徐祖萼才彻底醒悟,“让你感觉没有直接收他们的钱,而真实的目的,是想让你以另一种方式收受好处,这样今后他们办事才方便。”
然而,在一些商人的利益诱惑下,徐祖萼逐渐模糊了对方和自己的角色。
他坦白,当时在低价购买秀水山庄、九龙山庄小区房产时,已经把房产商们当作了朋友,忘记了他们商人的身份。
2006年下半年,徐祖萼利用担任上城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郑某某在筹建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入国有资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还以高价出租房屋、收受卡券等方式先后14次“笑纳”郑某某送上的22.2万余元财物。
当时的徐祖萼已然分不清和商人交往的纪律底线何在。
2011年4月至2015年3月,郑某某以月租金1万元的价格承租了徐祖萼一套位于杭州市佑圣观路的房子。而后来经评估,这套房子在郑某某承租期间的市场月租金应为5500元左右。徐祖萼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租房屋的方式,非法收受郑某某14.7万元。
在接受记者采访期间,徐祖萼曾多次提及自己没有回答好一个问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利益诱惑面前,没有想清楚他们“为什么给我”这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
“如果不是因为我手中的权力对他们有用,他们怎么可能以这么低的价格卖房给我?”徐祖萼像是问记者,更是在问自己。
然而此时的发问,已然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