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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来源:区纪委 | 时间:2017-08-04

1.区国资委副主任彭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7月至2016年11月,彭智在石园街道任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先后多次将石园街道给其配备的公务ETC卡用于私人外出旅游,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427.5元;在调离石园街道后,彭智没有上交该公务ETC卡,继续在其私家车上使用,共计使用该ETC卡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4649.5元。彭智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彭智党内警告处分。

2.区司法局北小营司法所所长朱明乔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朱明乔在北小营司法所任职期间,先后多次将司法局为北小营司法所公务用车配备的ETC卡放置在其私家车上外出旅游,共计使用该ETC卡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2104.75元。朱明乔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明乔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