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区纪委 | 时间:2017-04-27
“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市纪委、区委有关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区纪委区监委将在“五一”、端午节期间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17年4月底、“五一”、端午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的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问题。
三、检查内容
结合“五一”、端午节点,严查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查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查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查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查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查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查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四、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区国税分局、区地税分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饭店、高档餐饮场所、各机关单位食堂、郊区农家乐公款吃喝情况;查阅礼品、水果、粽子等节礼销售量大的商场、超市、经销部的销售票据有无公款消费情况;检查节假日期间有关单位公车封存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坚守节点,主动出击,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快查快处,严肃问责,并将开展工作情况于5月3日前报送至区纪委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区纪委区监委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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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顺义区纪委
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