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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区纪委监委 | 时间:2021-05-02
1.高丽营镇南郎中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肖继业违规使用公车外出旅游问题。2018年8月,肖继业驾驶村委会车辆,带领配偶等人到承德避暑山庄、普宁寺、河北坝上草原游玩,并在村委会报销出行的高速过路费340元和停车费50元。2020年10月,经区纪委同意,高丽营镇党委给予肖继业党内警告处分。肖继业已将燃油费、高速过路费等款项退还。
2.仁和镇庄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刚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赵刚在某汽车装饰店清洗私家车35次,为私家车局部抛光1次,全部使用村集体资金进行支付,费用共计1100元。2020年10月,经区纪委同意,仁和镇党委给予赵刚党内警告处分。赵刚已将洗车费等款项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