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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区纪委监委 | 时间:2021-02-10
大孙各庄镇小塘村原第一书记侯学军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问题。2018年3月,侯学军因办公室办公家具老旧有异味,提议在村委会装修时更换其办公室办公家具,后经两委会商议决定并报镇经管站审批同意后花费10480元购买办公家具,其中购买的广东班台单价为3495.15元、广东班椅单价为2330.1元、铜牛班椅单价为1080元,超出相关规定中办公桌配备价格上限3000元和办公椅配备价格上限800元的标准。2020年7月,经区纪委同意,大孙各庄镇党委决定,给予侯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李遂镇崇国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英违规发放节日补助以及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崇国庄村违规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名全额事业编医生发放节日补助,共计发放补助人民币14400元;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崇国庄村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发放给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和党员会议的党员,共计使用公款人民币7405元。2020年12月,经区纪委同意,李遂镇党委决定,给予张英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