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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纪委对北务镇领导班子进行责任追究的通报
来源: | 时间:2015-12-07

为督促全区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区纪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北务镇领导班子进行责任追究。现通报如下:

2012123120131113日,北务镇违反规定翻建、扩建办公楼配楼,存在未批先建、改变使用性质等问题,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及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经区委常委会批准,区纪委给予北务镇党委书记宋学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务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对机关东侧配楼进行改扩建,领导班子成员对违规改扩建办公楼的行为,不制止、不上报,听之任之,导致违纪问题的发生,造成不良影响。北务镇领导班子成员未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且情节较重,经2015121日区委第30次常委会批准,区纪委对北务镇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

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的北务镇领导班子进行责任追究,体现了区委、区纪委坚定不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决心和信心。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把责任担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作风抓起来。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追究